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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设计一类高层办公楼现在改造为公寓仍为一高层公共建筑,高位水箱需要改造吗

2008年设计一类高层办公楼高位水箱有效容积18m3,现在改造为公寓仍为一高层公共建筑,高位水箱需要按《消规》改造吗

消防网友56628 | 2026-08-17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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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2

灭邪斩 2026-08-17 08:59 00 [回复]举报

办公楼改公寓,属使用功能变更,改造后是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高位水箱容积应按 GB50974(消规)执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36m³,原有 18m³ 不够,需要改造扩容。但应核算屋顶结构承载力是否允许。

追风赶月 2026-08-17 10:13 00 [回复]举报

不同地区对于既有建筑改造的定义略有不同。
需要设计确认一点:办公楼改造为“公寓”,属于哪一种情况。1、属于局部改造(功能未改变)2、整体改造(功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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