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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问题

公司租赁了两间丙类仓库存放丙类火灾危险性质的物资,现存在两个问题:
1、其中一间与另一家单位共用,这种两家单位共用的情况下,中间是否必须进行防火分隔,如果需要的话该怎么进行分隔?
2、其中一间仓库存放物资,但现场需要设置较大的机械设备对物资进行
物理裁切(无高温、无明火、不产生化学反应),这种是否涉及改变仓库使用性质?该怎么做才是合规的。
还望各位大佬解答。谢谢!

5zz | 2026-07-3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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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3

李勤 2026-08-03 08:28 00 [回复]举报

一个仓库两家使用,如果没有改变原有使用性质,满足原有设计的建筑面积和防火分区要求,可以没有特殊要求


GANSTER 2026-08-03 10:18 00 [回复]举报

1.合租的仓库应各自划分防火分区。具体见GB55037第4.1.1条,因为不同的业主,功能上肯定无法统一,你也不可能约束对方,从安全的角度上应该防火隔开。2.需要进行物品裁切加工的那间仓库实质上就是车间而非仓库了。

yujun500 2026-08-03 10:45 00 [回复]举报

1、存储物品满足原有建筑要求的只需要防火隔墙分隔,每个区域独立考虑疏散出口就行。丙类也分1项2项,如果原来是丙2项仓库现在要放丙1类,也属于改变建筑性质,需要重新消防修改设计,重新报审

2、不可以,仓库功能只是存在不应存在加工,加工就属于生产性质,属于改变建筑性质,进行改造设计重新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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