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分类
- 消防专题
-
- 《消防资源网》APP-规范检索,热点难点,技术论坛
- 规范标准应用
- 规范·专题·文件汇总
- 新规解读
- 基础专题
- 建筑高度和层数
- 防火间距
- 灭火救援
- 安全疏散
- 安全疏散距离
- 安全疏散人数·净宽度
- 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消防电梯
- 防火分隔
- 防火涂料
- 工业建筑
-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
- 主要建筑部位的消防要求
- 住宅建筑
- 商业服务网点
- 汽车库
- 电动汽车库
-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 消防水泵&泵房
- 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器
- 防烟排烟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消防设施-供配电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报警联动-设计验收
- 给排水消防问题集锦
- 消防问答
- 解读及应用-释疑
- 磐龙讲堂:特殊消防设计、性能化设计
- 磐龙讲堂:消防气瓶-定期检验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废止的其他规范的条款,有什么替代条款?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把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中的强条都废止了,比如4.1.5,4.29条等,那么精细化工企业与周边其他企业的防火间距以及精细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的各建筑之间是不是就没有防火间距要求了,只需要按GB5507-2022的要求考虑甲类厂房或仓库与人员密集场所和周边明火点的防火间距,以及乙类仓库与高层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就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