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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二类公共建筑且V>10000的商店、图书馆、档案管等的室内消火栓流量
根据规范,商店、图书馆、档案管等多层公共建筑室内消火栓流量按体积确定,5000<V≤10000 Q=15L/s,10000<V≤25000 Q=25L/s,V>25000 Q=40L/s;若属于二类公共建筑的商店、图书馆、档案管等,不论体积,室内消火栓流量均为20L/s,此处存在疑问。
假设商店建筑属二类公共建筑,但是体积大于25000.这种情况流量应该取40L/s还是20L/s?这里让我感觉规范会有矛盾的地方。没有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