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资源网,实时消防资讯·消防问答·精选优秀消防专题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公共建筑走道排烟


《烟规》4.63-3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³/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这里的两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是什么意思?

如果走道长度超过90米?

目录导航

公共建筑走道排烟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手机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