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设计师-消防问题集锦(51-100问)!
石峥嵘 刘丽波:本文整理“给排水设计师QQ群”的50个问题(51至100问),解析回答如下:
问题100:《自喷规》6.2.1条: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这类系统的设计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回答:室内钢屋架等部位,通常不存在可燃物,并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本条文所述的保护措施,应该是指钢结构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冷却法)保护,目前不建议采用这种保护方式。
解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冷却法)保护,是钢结构防火保护措施之一。但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冷却法)保护的相关参数尚不完善,规范也没有明确的等效耐火极限规定,尤其是,这种系统的保护时间应和相应结构部件的耐火极限一致,与自动灭火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可能不一致,共用系统会遇到更多问题。
综上可知,室内钢屋架等部位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也不宜作为钢结构防火保护措施,也就是说,室内钢屋架等部位不建议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参考专题:钢结构防火涂料-20问!
问题99:问题96中,可否设置干式消防竖管,不设消防水池、水箱及消防水泵?
回答:依《消水规》7.1.4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干式消防竖管应符合7.4.13等相关规定,尤其注意:消防车供水接口应设置在首层便于消防车接近和安全的地点。
问题98:问题96中,是否需要依据《消水规》4.3.4规定,消防水池容量不小于50m³?
回答:不需要,本示例36m³满足要求。
解析:《消水规》4.3.4是考虑计算补水量时的基本要求,本示例全部用水量仅36m³,不需要另外增加。
问题97:问题96中,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能保证最不利消火栓处静水压力不小于0.07MPa,是否足够?
回答:不可以,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
解析:在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中,只需要满足《消水规》5.2.2的最低静压要求,本示例没有消防水泵,必须按常高压处置,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该满足7.4.12等相关要求。
参考专题: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怎样区分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
问题96:普通7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米,没设稳压系统和消防水泵,屋顶设12立方米高位消防水箱满足规范要求吗?(室外消防用水由市政保证)
回答:不满足,本例无消防水泵,无法确定补水的可靠性,应设置高位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36立方米。
解析:室内消防水量为5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为36立方米。
问题95:喷淋支管减压孔板设置在信号阀前还是水流指示器之后,又或者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之间,三种方案,不知道哪一种更好?
回答:水流指示器和减压孔板均应设置在信号阀之后,减压孔板宜设置在水流指示器之后。
解析:水流指示器和减压孔板均应设置在信号阀之后,以方便检修。考虑安全距离、水流指示器水头损失等因素,建议减压孔板设置在水流指示器之后。需要注意的是,减压孔板和水流指示器前后段均需保证符合要求的安全距离,以确保不影响器件功能的发挥。
问题94:喷淋系统的水流指示器与信号蝶阀能不能设置在立管上?
回答:水流指示器需要水平安装,信号蝶阀可以水平或竖直安装。
解析: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5.4.1-2要求:水流指示器应使电气元件部位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信号蝶阀无特殊要求。
问题93:生活水泵房和消防水泵房可以合用吗?
回答:从消防角度,可以合用,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等,应同时满足消防水泵房及生活水泵房的相关要求。从安全卫生角度,不宜合用,比如:《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要求: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宜设在专用房间内,生活给水泵房内的环境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等等。
问题92:蔬菜库房,可以按丁类库房设置消防设施吗?
回答:不可以,建筑应定性为丙类库房。
解析:蔬菜水果类库房分常温库房与低温保鲜冷库。常温库房按《建规》3.1.3条确定建筑类别,应考虑蔬菜干化状态下的定性;低温保鲜冷库执行《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在其第4.2.2条第3款条文解释中将本例定性为丙类。因此按丙类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问题91:消防稳压设备,室内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要分开设置吗?图集上有合并设置的?
回答: 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流量开关动作流量不一样,联动(连锁)的消防水泵也不一样,两者的稳压设备不宜共用,特殊情况下需要共用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处置流量开关的动作流量及与消防水泵的联动(连锁)关系。
问题90:请问只有三层的实验中心的科研建筑,喷淋系统火灾危险等级划到哪一类?
回答:通常情况下,科研建筑可按公共建筑定性,对于带有实验室的科研建筑,其防火保护需要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性质和功能定性。
解析:具体要求,参《科研建筑设计标准》JGJ91-2019相关条款执行,国内更详细的关于危险化学品在建筑物内定量的规范和标准正在研究和制定过程中,设计时除遵守本规范要求及5.2.3提及的规范要求外,也可参考美国国家标准和NFPA的行业标准(如《NFPA 45:化学药品实验室的防火保护》)等。
问题89:请教一下:倒流防止器设置在水表之前还是之后?
回答:倒流防止器设置在水表之后。
解析:因为倒流防止器设有泄水阀,防倒流时可能会有泄水动作。
参考专题:倒流防止器-结构原理及应用!
问题88:倒流防止器前需要设置过滤器保护吗?
回答:需要。
解析: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第3.5.15-1条要求:倒流防止器前应设置过滤器。
问题87:银行的档案馆内可以采用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吗?
回答:不可以。
解析:对于可能存在掩蔽处火灾或深位火灾的档案馆、计算机房等场所,均不宜采用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主要原因是超细干粉弥漫性差,喷放后沉降快,没有较好的浸渍防复燃功能。建议采用气体灭火或高压细水雾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有较好的浸渍防复燃功能,细水雾系统有持续保护的时间,均能有效防止火灾复燃。
问题86:一栋多层教学楼一层设置了食堂(不对外营业),食堂的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审图老师要求按食堂与教学楼两种功能分别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取大值,食堂不参考办公、教学及其他用房,按商店定性取值,可否?
回答:建议按审图老师意见执行。
解析:依《中小学校设计规范》6.2.19条规定,食堂不应与教学建筑合建,本例建筑方案存在一定问题。如确有所需,宜适当从严,考虑学校食堂就餐人数多,且一般不再是简易装修,审图老师意见是合适的。
问题85:建筑专业经常问几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问题:比如《建规》3.2.11的厂房和仓库自喷全保护,比如《建规》5.5.17和5.5.29的全部设置自喷保护等,《消水规》3.5.3也提到了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说法,这几个概念有什么区别?
回答: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基本概念一致,均是指整栋建筑都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包括所有楼层和防火分区都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解析:
注意几个要点:1、并不需要对屋顶承重构件设自喷保护;2、疏散楼梯间(不包括敞开楼梯间)可以不设置自喷保护;3、超出自喷保护高度的可以用自动消防炮等保护;4、配电室等不宜用水的部位可以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等其他自动灭火系统保护。
具体要求及解说,参专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个“全保护”,8大争议!
问题84:公共建筑和地下车库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符合《消水规》3.5.3条关于减少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的要求,公共建筑和地下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否可以减少?
回答:公共建筑部分可以依规减少,但汽车库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根据《车火规》确定,不按《消水规》确定,消火栓用水量不能减少。
问题83:《消水规》3.5.3条,室内设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可以考虑减少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全保护”的含义是什么?
回答:有关”全保护”的含义,是指整栋建筑都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保护,包括所有楼层和防火分区都要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水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
具体保护部位及详细解说,参专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个“全保护”,8大争议!
问题82:26层住宅(建筑高度为80米)只有地下车库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稳压管连接至车库环管需要减压吗?减压阀后压力取多少合适?就是最不利喷头处工作压力加0.15MPa吗?
回答:需要减压,建议:减压阀后压力满足《消水规》5.2.2要求的最不利点压力即可。
解析:首先,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0MPa(《自喷规》8.0.7)。其次,从消防用水量的角度,也需要适当控制管网压力(洒水喷头压力过大,可导致最不利作用面积用水量增加,同样的火灾延续时间,需要更多的消防水量)。最后,高位消防水箱的静压力,如大于消防水泵扬程,可能带来其他意外风险,比如,因为静压大于水泵扬程,将导致水泵出水干管无法有效设置超压泄压阀(持压泄压阀),水泵无法得至有效保护等等。
扩展1:不设置减压阀或减压阀失效,有没有可能引起消防水泵反转?
回答:水泵出口有止回阀,不会引起水泵反转,止回阀的压力等级应综合考虑高位水箱静压力的影响,不用再考虑止回阀失效的极端情况。
扩展2:不设置减压阀或减压阀失效,会不会导致消防水泵不启动?
回答:高位消防水箱的流量开关、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都会连锁启动消防水泵,与静压力大小无关,不存在消防水泵不能启动的问题。
扩展3:不设置减压阀或减压阀失效,会不会引起消防水泵空转?会不会烧电机?
回答:不存在水泵空转的问题,离心式水泵的空转,通常是指水泵运转时,泵壳内无水或进入较多空气的情况,空气进入水泵会造成气蚀损害,无水运转更导致水泵干磨发热,造成轴承或密封损坏。示例情况不可能造成空转。
但是,确实可能导致水泵零流量运转,水泵零流量运行时,泵壳内充满水,与前后管网相通,有足够的润滑,通常的调试、测试等短时间运行并不会导致水泵过热等危害,而且这时的电机功率(电流)较小,也不会导致电机过热,不存在烧电机的问题。
注1:有关水泵空转和零流量运转的概念及危害,请参专题:消防水泵空转和零流量运转,概念、危害及防范措施!
注2:有关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超压泄压阀等相关要求,请参专题:消防水泵-进出管路部件及安装,争议及探讨(6大疑难探讨)!
问题81:有观点认为,当送回风管道不跨防火分区时,设置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 的办公建筑可不执行《建规》8.3.4-3要求,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专辑《自喷设置争议.释惑(12问)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调系统!》中的要求有矛盾,如何解释?
回答:确实存在这种观点,不妥!
解析:首先,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因,是因为“建筑内采用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具有较大的火灾蔓延传播危险”,应是房间之间通过风管连通的风险传播,并非跨防火分区风险传播! 注:依《建规》要求,即使普通房间隔墙,亦应满足一定的耐火极限要求,防止火灾传播风险。不同房间通过风管连通后,会增加房间之间的传播风险。
其次,风管跨防火分区时有很多限制性措施,比如风管要求不燃材料制作、穿越防火墙处需设置防火阀(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70℃时自动关闭),等等。从建筑防火的角度,这些措施能阻止防火分区间的火灾蔓延,不会增加防火分区之间的火灾传播风险。
再者,对于大多数多层办公楼,每层通常不会超过一个防火分区,甚至可能多个楼层共用一个防火分区,且多层办公楼的集中空调系统,通常会采取同层送风的方式,少有跨层风管连通的形式。如果“送回风管道不跨防火分区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可不执行《建规》8.3.4-3要求”,那么,对于大多数多层办公建筑,《建规》8.3.4-3无意义。
参考专题:自喷设置争议·释惑(12问)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调系统!
问题80:有个小房子,做了柜式无管网灭火系统,要不要将气体灭火控制盘上的动作信号拉到消防控制室,这个房子距离消防控制室比较远?
回答:需要。
解析:气体灭火控制主机(控制盘)的主要报警联动和故障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中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5.0.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问题79:如图所示,立管和消火栓放角落处,电梯前室短边长度小于2400mm了,违反规范吗?
回答:违反。
问题78: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中,游泳池的正上方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吗?
回答:不需要,但如存在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或技术夹层,则需综合《自喷规》7.1.11考虑闷顶或技术夹层是否需要设置洒水喷头的问题。
解析:游泳池的泳池部分没有可燃物,其正上方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规》8.3.3),但当泳池上方有闷顶或技术夹层时,需综合《自喷规》7.1.11考虑闷顶或技术夹层是否需要设置洒水喷头的问题。
问题77:请问:丙类仓库的电气用房,设不设气体灭火系统?
回答:对于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丙类仓库,电气用房也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可以考虑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或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等。
问题76:请教下各位老师,附设在丙类仓库(层高10米)内的办公区域(层高3.3米),疏散走道直通室外。仓库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办公区域也需要设置吗?
回答:附设在厂房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属于厂房或仓库的一部分,原则上,其消防设施,应按厂房和仓库的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本例中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仓库,其附属办公室(休息室)也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参考观点:对于办公室(休息室)与厂房或仓库采取了防火墙或防火隔墙等防火分隔措施,且疏散独立的情况,可以考虑只在厂房或仓库部分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有争议!)
问题75:消防控制室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吗?
回答:参专题: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报警、排烟设施的设置争议及误区!
问题74:请教各位,柴油发电机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储油间平时设置何种灭火设施?
回答: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可以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问题73: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变电所不考虑同一平面的消火栓两股水柱达到吗?云计算数据机房空间太大,有人说房间不用水,消火栓保护没有意义?大型档案室也存在这个问题?
回答:对于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建筑,变电所、云计算数据机房、档案室等部位,也需要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
解析: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消水规》7.4.3),不同功能区域的设置要求无差异。
问题72:水泵房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吗?
回答:是否设置,参专题:水泵房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火灾报警、排烟设施?
问题71:请问建筑体积的计算中,对于平屋面,高度取女儿墙高度还是屋面面层高度?
回答:建筑体积为围护结构所包围的体积,算到屋面面层高度即可。
问题70:请问一下大家水幕系统用作防火分隔时,火灾延续时间按多长计算?
回答:《消水规》第3.6.4条要求: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问题69: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持续供电时间为不小于3h,计算消防用水量时,火灾持续时间也需要按3h计算吗?
回答:消防用水量计算,以《消水规》为准,由《消水规》表3.6.2确定火灾持续时间。
问题68: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器、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必须设置泄压口吗?
回答:可以不设置。
解析: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器、气溶胶灭火装置喷放时,防护区压力升高有限,可以不设置泄压装置。
问题67:寺庙的灭火器危险等级按什么选配置?
回答:参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录D中“文物保护单位”配置。县级及以上为严重危险级,县级以下为中危险级。
问题66:吉林地区,3000多平方米的丙类库房,只有1000多平方米为室内的一个大房间,剩下的面积是只有顶棚的室外空间,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吗?
回答:需要。
解析:室外空间的库房同样存在火灾风险,依《建规》8.3.2-7,适宜用水保护的丙类库房,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北方地区,可考虑设置干式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注:干式报警阀或预作用报警阀需设置在不受冰冻影响的房间内。
问题65:多层宾馆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地下室的柴油发电机房的自动灭火设施是如何考虑的?
回答:根据《建规》5.4.13-6条,可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需采取防止水渍影响的措施。具体要求,参专题讲解: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灭火系统的选择及应用。
问题64:多个消防电梯可以合用一个集水坑吗?
回答:当普通电梯设于消防电梯前室内,普通电梯按消防电梯设置,此电梯可以与消防电梯合用一个集水坑。相关要求,参专题: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前室),25问!
问题63:请问:消防电梯集水坑不能接入其它排水(比如地下一层平时非消防排水)这一条有规范要求吗?
回答:是的,有规范要求。
解析:地下车库内设置消防电梯集水池时,应独立设置,排水要求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规定。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第4.8.2条条文解释。
问题62:喷淋泵扬程是145米,那么报警阀处的压力就不会超过1.6MPa,可以理解为只要泵的扬程小于160米,就不用分区,这种理解对吗?
回答:这种理解不对。
解析:依《消水规》6.2.1-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MPa或洒水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MPa时,自喷系统就需要分区供水。
问题61:请教大家:做一个办公楼改造项目,之前按照规范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改造后体积增大需要设置消火栓。但消防水箱间不好设置,按照《消水规》6.1.9-2条,采取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可仅设置稳压泵,请问大家怎么理解这个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是否指的是双路水源、双电源?
回答:采用稳压泵代替高位消防水箱时,要求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主要是指水源、水泵以及供电电源等保障措施:
1、应设置消防水池,当没有设置消防水池时,应采用两路市政消防供水,且应满足《消水规》第4.2.2条要求;
2、消防水泵和稳压泵均应设置备用泵;
3、应采用双电源供电。
4、对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的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消防水泵的供电或备用动力,尚应符合下列要求: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备用动力;工业建筑备用泵宜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
详见专题讲解: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原则,采用稳压泵或市政供水替代的保障措施!
问题60:防火分区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住宅的地下自行车库,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吗?
回答: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解析:供住宅建筑自用的自行车库,当设置在住宅建筑底层时,不影响住宅建筑定性,如住宅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需同步设置。
在本示例中,自行车库设置于地下室,且面积较大,考虑电动自动车的火灾风险,建议参考仓库的相关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规》8.3.2-6
问题59:净空高度超过8米的民用建筑和厂房及净空高度超过9米的仓库的喷淋系统只能用湿式系统,或者说干式,预作用系统只适用于净空不超过8米的民用建筑和厂房和净空高度不超9米的仓库?
回答:净空超过8米的民用建筑、厂房,以及净空高度超过9米的仓库,干式、预作用系统缺乏相关设计参数,不宜采用。
解析:在《自喷规》第5.0.10条与第5.0.11条对干式、预作用系统的参数有规定,但仅针对表5.0.1与表5.0.4-1~5。
问题58:住宅建筑的商业服务网点,可以用作物管用房吗?
回答:可以。
解析:《建规》2.1.4对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相同规模的物管用房,火灾危险性比这类营业性用房低,可以设置在商业服务网点内。
问题57:某地下室设有汽车库、库房和设备用房等业态的功能,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何种方式考虑?
问题56:一二类高层住宅首层或首层及二层为商业网点,是否设置喷淋系统保护?
回答: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定性为住宅建筑而非公共建筑。住宅设置喷淋系统保护时,商业服务网点也一并设置。
问题55:升降横移的机械立体车库,下层载车板采用水平边墙型喷头还是通用型喷头水平安装,侧面加挡水板?
回答:可以采用水平边墙型喷头。
解析:水平边墙型喷头仅适用于轻危险级或中危险I级的场所,虽然车库为中危险II级的场所,但对于机械立体车库,属于特例,可以采用。
问题54:有个辅材仓库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仓库同一防火分区内有一个卫生间,此卫生间必须用快速响应喷头吗,还是可以按照轻危险级设置喷头?
回答:卫生间可按实际情况选择其他类型洒水喷头。
问题53:冷库喷头选型,室内设计温度负十几度,喷头选择哪种?
回答:当冷库设计温度低于0℃时,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问题52:《自喷规》要求喷头溅水盘距顶板为75-150mm,且要求货架内置的洒水喷头溅水盘距离下部储物顶面不小于150mm如果空间狭小,只能满足一个条件怎么办?
回答:原则上,二个条件均要满足,确有困难时,应保证溅水盘与下部储物顶面的垂直距离(供参考)。
解析:考虑货架内喷头的特殊情况(非常有限的空间),喷头溅水盘离顶板距离对喷水效果的影响有限,确有困难时,应保证喷头溅水盘与其下部储物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防止储物遮挡影响喷头洒水效果。
问题51:高层建筑地下室的高低压变配电室可以按《建规》第5.4.12条执行设置水喷淋系统吗?
回答:参专题:变压器室、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等,怎样设置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系统?
作者:石峥嵘 消防资源网
作者:刘丽波 黑龙江省西埃迪建筑设计院
微信号:liu13212901977
申明:建筑千差万别,规范不可能详尽所有可能,本人已发近千专题和视频,期待用一种相对合理的思路来解决普遍性问题,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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