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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商业服务网点的层高是否有要求?(4条)
4.1.《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2年版)》第1.0.7条:
商业服务网点各层层高须控制在5米及以下;
4.2.《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9.8.1条:
商业服务网点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同时,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可不限,但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商业服务网点的总高度(建筑层高之和)不应大于7.8m(对于坡屋顶建筑,建筑层高应计算至屋脊的高度);
4.3.《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2018年版)》第7.2.1条:
建筑层数为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的总高度不应大于8.1m;当商业服务网点只有一层时,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度不应大于6.1m;
4.4.《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1年版)》第5.0.7条:
注:5.0.5,5.0.6,5.0.7条,符合商业网点层数要求时,商业网点部分的总高度应进行控制,不得留有夹层空间并不应大于8.4m;
商业服务网点各层层高须控制在5米及以下;
4.2.《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9.8.1条:
商业服务网点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同时,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可不限,但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商业服务网点的总高度(建筑层高之和)不应大于7.8m(对于坡屋顶建筑,建筑层高应计算至屋脊的高度);
4.3.《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2018年版)》第7.2.1条:
建筑层数为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的总高度不应大于8.1m;当商业服务网点只有一层时,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度不应大于6.1m;
4.4.《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1年版)》第5.0.7条:
注:5.0.5,5.0.6,5.0.7条,符合商业网点层数要求时,商业网点部分的总高度应进行控制,不得留有夹层空间并不应大于8.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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