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分拣中心是否属于《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8.3.1条第2款厂房?
问题:
回答:
物流分拣中心一般类似于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可按本条规定执行,具体设置要求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 51157等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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