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专题
-
- 点击加盟☞ 消防精英群:建筑防火.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消防审核验收!消防施工检测!
- 规范标准应用
- 规范·专题·文件汇总
- 新规解读
- 基础专题
- 建筑高度和层数
- 防火间距
- 灭火救援
- 安全疏散
- 安全疏散距离
- 安全疏散人数·净宽度
- 消防电梯
- 防火分隔
- 防火涂料
- 工业建筑
-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
- 主要建筑部位的消防要求
- 住宅建筑
- 商业服务网点
- 汽车库
- 电动汽车库
-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 消防水泵&泵房
- 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器
- 防烟排烟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消防设施-供配电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报警联动-设计验收
- 给排水消防问题集锦
- 消防问答
当前位置:消防专题 > 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有顶棚建筑(中庭、步行街等)的天桥和连廊,不能作为安全出口!
发布时间:2021-01-19 10:53消防资源网 进入公众号阅读
石峥嵘:有顶棚的建筑和步行街等,其天桥连廊等均不能视为安全出口。
一、符合条件的天桥连廊可以作为安全出口:
6.6.4: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廊,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6.6.4)
(示意图2)
二、有顶棚建筑等的天桥连廊不可以作为安全出口:
注:请关注文末留言,及时掌握变更信息!
文中突出颜色的下划线内容附链接,可点击查看!
消防资源网
消防讲坛(石峥嵘老师主讲)
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公众号阅读:
↓↓↓

全部评论
最新 / 最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