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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火墙的防火间距豁免,侧向辐射风险下的保障措施—《建筑防火·底层逻辑》系列专题

石峥嵘:《建筑防火·底层逻辑》系列专题——防火间距-第4部分:防火墙的防火间距豁免,侧向辐射风险下的保障措施。防火墙作为最重要的防火分隔构件之一,能够有效阻断火灾传播,从而成为减少甚至豁免防火间距的重要措施。
一、前言
防火墙作为最重要的防火分隔构件之一,能够有效阻断火灾传播,从而成为减少甚至豁免防火间距的重要措施。然而,防火墙的阻挡效果受建筑布置、开口形式、屋面耐火性能以及平面形状等因素影响,若考虑不当,仍可能存在侧向辐射热传导等火灾蔓延风险。
本专题重点分析防火墙在不同场景下对防火间距的豁免与缩减作用,重点分析其在部分或完全阻断辐射热时的适用条件,并结合建筑不对称布置等实际情况,提出侧向辐射热风险的防控策略,为建筑防火设计与审查提供技术参考。
二、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在确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时,应将建筑外墙上的任意点(包括凸出外墙的可燃或难燃构件)视为潜在的火灾传播源或受火点。这些点既可能引发火灾向外蔓延,也可能受到来自外部火灾的威胁。由此可见,相邻建筑外墙之间任意一点的最近水平距离,均须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因此,建筑防火间距应依据相邻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确定,如外墙存在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则应从凸出部分的外缘起算。
三、防火墙是减少防火间距的有效措施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等标准要求,防火墙任一侧的建筑结构或构件以及物体受火作用发生破坏或倒塌并作用到防火墙时,防火墙应仍能阻止火灾蔓延至防火墙的另一侧。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在一般火灾场景中,火灾传播以热传导、热辐射和热对流为主要途径,通常不考虑飞火、爆炸等因素影响。防火墙具备良好的耐火隔热性能,能满足背火面温升限值要求,从而有效阻隔上述热传播方式。因此,在火灾风险等级较低的建筑中,若防火墙作为建筑外墙使用,可将其视为“防火安全面”,豁免其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即使在甲类厂房等高危建筑中,防火墙仍可发挥显著的间距缩减作用。
在现行标准中,除仓库与甲类厂房外,其他建筑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调整防火间距:
(1)当防火墙部分阻挡来自另一建筑的辐射热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
(2)当防火墙完全阻隔辐射热影响时,防火间距可不作限制。
四、当防火墙部分阻挡来自另一建筑的辐射热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
当防火墙能够部分阻隔来自相邻建筑的辐射热时,可依据规范适当缩减防火间距。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情形:
1. 较低建筑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满足耐火极限要求
当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侧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图示1】,较低建筑的屋顶与较高建筑之间可能形成热辐射作用【图示2】。若较低建筑屋顶未设天窗,且屋顶结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则可按规范适当缩减防火间距。

【图示1】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侧的外墙为防火墙

【图示2】较高建筑可能对较低建筑屋顶形成直接热辐射
2. 较高建筑外墙为防火墙,但设有具备防火措施的开口
当较高一侧外墙为防火墙,防火墙上开设有门、窗、洞口时【图示3】,该开口处可与相邻建筑形成热辐射作用【图示4】,不能减少防火间距。当开口部分采用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允许依据规范适当缩减防火间距。
3. 规范适用条款
(1)厂房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 第 3.4.1 条第 3 款、第 3.4.5条第 2 款;
(2)仓库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第 3.5.3 条第 2 款;
(3)民用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第 5.2.2 条第 4款;
(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第 4.2.2 条第 2 款和第 4 款。

【图示3】较高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开设具备防火措施的开口

【图示4】开口处可能形成热辐射传递路径,导致防火墙无法完全阻隔辐射热
五、当防火墙完全阻隔辐射热影响时,防火间距可不作限制
除甲类厂房和仓库外,当防火墙能够完全阻隔来自另一建筑的辐射热时,防火间距可不作限制(甲类厂房不得小于4.0 m)。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 相邻建筑高度不同,较高一侧为防火墙
当相邻建筑中较高一侧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墙可有效遮挡辐射热,避免火灾向相邻建筑传播【图示5】,防火间距可不作限制。
2. 相邻建筑高度相同,任一侧为防火墙且屋顶满足耐火要求
在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当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防火墙可完全阻隔辐射热影响【图示6】,防火间距可不作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两座建筑的高度相同,屋顶存在火灾飞溅物引燃风险,因此要求两座建筑的屋顶耐火极限均不低于1.00h,且屋面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3. 规范适用条款
(1)厂房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 第 3.4.1 条第 2 款、第 3.4.5 条第 1 款;
(2)仓库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第 3.5.2 条第 2 款、第 3.5.3 条第 1 款;
(3)民用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第 5.2.2 条第 2款和第3 款;
(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第 4.2.2 条第 1 款、第4.2.3条。

【图示5】较高一侧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可有效遮挡辐射热

【图示6】高度相同的相邻建筑,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六、侧向辐射热风险下的防火间距要求及防火墙保障措施
前面所述的“防火墙完全阻断辐射热”的判断,是基于以下理想条件得出的:非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在水平方向上未超出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如【图示7】【图示8】所示。此时,防火墙可以有效阻隔来自对侧墙面的辐射热。

【图示7】非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在水平方向上未超出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

【图示8】非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在水平方向上未超出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
然而,当非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在水平方向上超出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时,就会形成侧向热辐射区域(见【图示9】中阴影部分)。该区域存在火灾蔓延风险,因此该区域的最近水平距离(L)仍需满足规范中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换言之,在本例中,并没有因为左侧设有防火墙而减少防火间距。

【图示9】非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在水平方向上超出防火墙一侧建筑的外墙
针对此类情况,通常可采用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方案 1:延伸左侧建筑的防火墙
当左侧建筑为较高建筑时,延伸左侧建筑的防火墙,使得辐射影响区域的最小间距(L)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图示10】。很明显,防火墙设置得越长,两座建筑之间所要求的间距就越小。
方案 2:在较宽外墙一侧的建筑设置防火墙。
当右侧建筑为较高建筑时,在右侧建筑的外墙设置防火墙,使得辐射影响区域的最小间距(L)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图示11】。同理,防火墙设置得越长,两座建筑之间所要求的间距也越小。
拓展:以上原则同样适用于不规则平面建筑和复杂体形建筑。如【图示12】所示,虽然防火墙作为外墙时可豁免其自身范围内的间距要求,但辐射影响区域的最小间距(本图中为垂直距离L)仍应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图示10】延伸左侧建筑的防火墙,使得辐射影响区域的最小间距(L)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图示11】延伸右侧建筑的防火墙,使得辐射影响区域的最小间距(L)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图示12】辐射影响区域的最小间距(垂直距离L)应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
注:本专题中,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L),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中表3.4.1、表3.5.2、表5.2.2等的规定。
七、释疑
问题: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第3.4.1条第3款、第3.4.5条第2款、第3.5.3条第2款、第5.2.2条第4款及第5款的规定,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顶不应设置天窗。请问:若在屋顶设置天窗,是否可采用防火窗或防火玻璃?或者是否可将天窗开设在距离较远的区域?
回答:
参照防火间距与热辐射距离的相关判定原则,在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要求的建筑屋顶区域,可以开设洞口。如【图示13】所示,防火间距(L)范围以外的区域,可以开设洞口;防火间距(L)范围以内的区域,不得开设洞口,确有需要时,允许采用防火玻璃或设置固定式防火窗,为防止相邻建筑的燃烧溅落物进入洞口,不应采用活动式防火窗。
在【图示13】中,厂房、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L),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GB 50016-2014中表3.4.1、表3.5.2及表5.2.2等所规定的数值。

【图示13】防火间距(L)范围以外的区域,可以开设洞口
八、总结
防火墙作为最重要的防火分隔构件之一,可有效缩减甚至豁免防火间距,提升土地利用率与建筑布局灵活性。然而,其实际应用效果受建筑形态、相对位置及辐射热阻断完整性的制约。尤其在建筑尺寸不一致或存在侧向辐射风险的情况下,仍需通过延伸防火墙或增设防火界面等构造措施,确保任意点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设计实践中,应结合建筑类型、功能风险与场地条件,合理运用防火墙策略,统筹兼顾防火安全与空间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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