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洪全 23-05-29
不算,轿厢内的多方通话是电梯本专业的要求。
但如果符合要求的消防电话可以兼做五方通话使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6.7.1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6.7.2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6.7.3 多线制消防专用电话系统中的每个电话分机应与总机单独连接。
6.7.4 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2 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3 各避难层应每隔 20m 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4 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m~1.5m 。
条文说明:
6.7.1 消防专用电话线路的可靠性,关系到火灾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是否畅通,故本条规定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就是说不能利用一般电话线路或综合布线网络(PDS 系统)代替消防专用电话线路,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独立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