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丙类仓库面积约11600㎡,准备将库房内局部(面积2000㎡以内)用作生产作业,具体作业为拼装衔接等,无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是否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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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 回答
EHS-DL 26-06-17
计划改造的2000㎡区域,符合单、多层丙类厂房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要求。如果该区域能通过防火墙、防火门等与仓库其他部分完全分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在面积上具备可行性。这个是需要向当地住建、规划等主管部门咨询并申报,办理建筑使用功能变更的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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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雨天 26-06-17
不合规
jjx 26-06-17
改变使用性质了,要报手续改造,整体不低于丙类仓库的消防要求
李勤 26-06-18
仓库和厂房不能合用,
可以厂房内有小部分中间仓库,但不能合建厂房和仓库(非中间仓库)
周家斌 26-06-18
必须完成功能分区防火分隔、建筑性质复核、消防设施升级、手续变更全套改造,缺一不可,否则属于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
yujun500 26-06-23
不可以,规范上厂房和仓库属于不同工业建筑,各个方面的防火要求都不同,所以不能合建,按你这种改建,部分是仓库部分是厂房,整个建筑按防火规范中厂房或仓库哪个条件都不合适,都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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