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DL 26-10-28
你的情况是已经取得竣工备案和产权证,属于"档案丢失"而非"未验收"。同时如果你的建筑是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后竣工、2019年消防审验职责划转前办理的竣工备案,在2019年消防救援机构向住建部门划转消防审验职责前,消防验收合格是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必要条件——你能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本身就是主体工程已通过消防验收的法定佐证。
你直接向住建局窗口正式提交二消申请资料,不要直接说"我没有一消文件",而是说明"一消文件因历史原因和主体灭失无法提供,但竣工备案表可证明主体已通过验收",要求按照既有建筑改造的容缺政策办理。先看看窗口那边怎么说,要不要补消防安全评估、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等,能不能纳入历史遗留问题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