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但表5.5.17右侧一大列,展示的就是“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 那么这种情况还要减少2m? 这个逻辑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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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DL 26-06-02
是这样理解的,表5.5.17中数据是“非敞开楼梯间”时候数据,敞开楼梯间疏散风险相对比较高,所以疏散距离呈收紧态势,故而减少2m。注意这个“敞开楼梯间”前提。2中能减少5m是因为表5.5.17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疏散距离限值原本就大,所以可以多减一点,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原本疏散距离限值就小,为“敞开楼梯间”危险性增加,还得减少2m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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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un500 26-06-02
请看本条前置条件“2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这个减少2m是针对敞开楼梯间来说的,你不能只看后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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