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艺流程原因,一座厂房局部有高层塔楼,其他区域为单或多层裙楼区。请问整栋建筑是按高层?还是按多层厂房定义?
是否可以参照民用建筑做法:塔楼区做到独立防火分区,高层与多层各自按照高、多层的防火分区、疏散距离去执行?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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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回答
yujun500 26-02-12
另外江苏浙江等的消防释疑文件中也做了类似描述,提到的是“高层建筑”,并没有单指民用建筑。江苏引用的规范虽然是民用建筑的条文,但是建规中工业建筑部分内容如无规定一般是参照民用建筑的,所以裙房问题参照民用条文去执行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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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ol 26-02-12
A.0.2 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1 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2 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3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YMG 26-02-12
一、与突出的塔楼占屋面面积的比例有关,不超过屋面面积的1/4,突出部分的高度不算建筑高度《建规》附录A。二、与外围是否封闭有关《精细规》8.3.1条。三、工厂的疏散参考民用建筑做法《建规》没有说明可以,应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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