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儿童活动场所(内含儿童游艺设施,例如淘气堡,电子游戏机,沙堡,卡丁车等功能),这一类的儿童活动场所的疏散距离按照《建规》5.5.17表中的哪一类来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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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回答
yizhongdayang 21-06-26
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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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zhongdayang 回复: 一二一21-06-27
儿童活动场所包括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当然也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但是,题主所说的场所显然更靠近儿童游乐场,而且游艺场所对袋形走道疏散距离的要求比幼儿园更加严格(9m),所以我认为按照“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执行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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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狐狸 回复: yizhongdayang21-06-28
对,是这样的,我们这一个商场,二次装修改造,把整个一层做成了儿童活动场所(项目名称这样写),内含各种儿童玩的设施,并且都是敞开的空间,疏散路线也只能是看游乐设施摆放后,形成的无严格分隔的路线。
个人觉得还是按照游艺场所靠谱一点,但也有说法认为可以参照“幼儿园”或者“其他”类别控制疏散距离,理由是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包含“儿童活动场所”,也没有说明该类活动场所属于哪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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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活动场所包括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当然也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但是,题主所说的场所显然更靠近儿童游乐场,而且游艺场所对袋形走道疏散距离的要求比幼儿园更加严格(9m),所以我认为按照“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执行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