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洪全 24-07-08
从条文上说:
消防安全责任人有其自己的职责,比如“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也有自己的职责,比如”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大家各有各自的责任,在各自的领域把工作做好,出了问题,有工作痕迹,能证明自己履职了,能说明问题,就不存在替别人背锅的情况。
从实践上说:
看看手里有没有筹码,可以和维保单位协商一下。确实需要的资金比较大,确实不是在合同范围内的,该写呈阅件就写呈阅件,把这事单拿出来,走个钉钉审批什么的,同不同意的有痕迹。对大家都好。(递呈阅件前,可以先私下和领导知会一声,通通气,毕竟以后工作肯定不止这一个事需要领导审批,向上管理,要讲个方式方法,让领导明白,您是给他解决问题的,而不是制造问题的。)
香.香 24-07-09
你们公司应该有消防设施的维保单位吧,需要维修更换设备的找维保单位来解决,维保单位会根据签订的合同里面约定的条款,比如维修金额来拟定清单,在合同范围内的维保单位自己就维修了,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维保单位会拟清单报价给你们单位。当然你们可以选择维保单位来维修或者找其它具有资质的公司来维修,一般情况下都会交给维保单位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你们领导不签字或找各种理由不想出钱的话你也无需担心。维保单位会给你们单位发函告知消防安全隐患。你就拿这函给领导看就是了,一般签字的总经理都是备案了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责任人。这种情况下你们单位还是不维修的话真正出了事还得找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你嘛小卡拉米还担心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