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楼层均为丙类仓库且符合防火分区要求的情况下,要在仓库内设置一个小面积的加工区或小加工房间,请问是否有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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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的心 21-02-23
个人认为,仓库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或生产工序。
确有需要时,可以参考《建规》3.3.10的规定:
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储存区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条件时,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规范表3.3.2(不含注)的规定增加3.0倍: 1)储存除可燃液体、棉、麻、丝、毛及其他纺织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2)储存丁、戊类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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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哥哥 21-02-24
楼上说的不错,我要补充一下,据该图纸存在安全疏散问题,很小加工房间没有独立的安全出口,不同使用功能应有独立的安全疏散出口,请问如仓库着火了你怎么经过库房到达疏散楼梯?布局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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