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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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回答
消防小陈 21-02-2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4.1条表写明防火间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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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的心 21-02-20
个人理解,甲乙与丙丁戊之间的防火间距也不应小于6m。
消防网友51935 21-02-20
3.4.1已说明甲乙与丙丁戊之间的防火间距
逍遥无悔 21-02-22
没有特殊条件的甲乙类和丙丁戊的防火间距具体在防火规范的表中,没有提到的各种甲级防火门,防火水幕分隔,没提到甲乙与丙丁戊之间,即按照6米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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