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栋工业建筑,2层,耐火等级二级,首层是A公司用于干常温机械加工的车间,第2层是B公司作为丙类2项仓库,设置的2部敞开楼梯间和货梯仅供2层使用,与首层完全分隔开,楼梯间下楼就直通室外。这个建筑这么混合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如果定性应该定性为厂房还是仓库,还有第2层的仓库允许总面积是按4800 还是1200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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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回答
阳明心 23-10-13
按规范不能这么混合使用,所以没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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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网友54901 23-10-16
应该符合规范,如果针对建筑内部设计的话,一层按厂房设计,二层按仓库设计。如果把工业建筑当作整体,外部相关设计按要求严格的进行(比如室外消火栓设计:车间需要3个,仓库需要4个,最终就需要设4个)
我是小鱼鱼 23-10-19
厂房和仓库不能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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