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图纸的计算表中,实际用量比设计用量多,主要是实际用量中考虑了钢瓶剩余量和管网剩余量。
对于管网剩余量,如果防护区的管网布置为均衡管网,管网剩余量可以不计对于不是均衡管网的,管网剩余量以后讨论。
经常有客户咨询,钢瓶剩余量是怎么确定的?希望通过本文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所谓钢瓶剩余量,就是气体灭火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喷放后(如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规范要求在8~10秒内喷出设计用量的灭火剂),存留在灭火剂瓶组内,不参与灭火的那一部分的灭火剂。
如下计算表,2号楼普通机房的设计用量为198kg,实际用量为202kg,多出的4kg即为钢瓶剩余量,此防护区用量2个钢瓶,则每个钢瓶的剩余量为2kg。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条文3.3.14:
3 系统灭火剂储存量应按下式计算:
W0=W+ΔW1+ΔW2 3.3.14-3式中 Wo——系统灭火剂储存量(kg);
△W1——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W2——管道内的灭火剂剩余量(kg)。
4 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可按储存容器内引升管管口以下的容器容积量换算。
由于七氟丙烷的在20℃时的饱和蒸汽压为0.391MPa,靠自压无法输送到防护区,实际应用中,采用氮气正压至2.5MPa(柜式)、4.2MPa/5.6MPa(有管网),氮气和七氟丙烷在钢瓶中的分布如下图所示。
灭火系统工作状态下,氮气在上方,七氟丙烷在下方(实际中会相互渗)。灭火系统启动后,七氟丙烷灭火剂从被从被从引升管(虹吸管)压出,当灭火剂液面低于引升管管口时,灭火剂就无法从虹吸管压出。这一部分的灭火剂就是钢瓶的剩余量。如下图所示:
这一部分的灭火剂的重量可以根据钢瓶的直径、引升管管口与瓶底的距离(H)及七氟丙烷在20℃时液体密度计算出来。
下表为计算出的不同规格的钢瓶的剩余量(参考值).
以上计算为参考值,不同厂家的钢瓶直径、引升管管口与瓶底的距离(H)可能会不同,厂家会根据钢瓶的大小,引升管管口与瓶底的距离(H)来计算其产品的钢瓶剩余量。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