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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丙类生产厂房,疏散楼梯间在地下一层和首层需不需要进行防火分隔?

第一,高层饲料加工厂房,员工70人,疏散楼梯间在地下一层和首层平台处,未进行防火分隔,是否属于该条款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GB35181-2025,第5.1条, 建筑或场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b)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公共疏散楼梯间的地下与地上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 第二,建筑或场所都包含厂房或者仓库吗,还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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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回答

阴雨天 25-11-21

不属于。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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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回复: 阴雨天25-11-21

1.地上楼梯间与地下一层共用楼梯间,且地上楼梯间为封闭楼梯间,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2.既然建筑或场所这个概念是包含厂房和仓库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GB35181-20255.1条-b)是重大火灾隐患,完全成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6.4.4-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7.1.10 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其他地下工程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地下楼层的疏散楼梯间与地上楼层的疏散楼梯间应在直通室外地面的楼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
    4 在楼梯的各楼层入口处均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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