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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类高层写字楼,6楼要接天燃气管道

租户如要接入管道天燃气在满足隔断,换气次数,泄爆口的情况下能否自主联系燃气公司接入,如不能具体违背哪一条规定。找不到相应规范,地方规范是否有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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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回答

牛丫头消防课堂 25-11-15

我认为不能,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十七条 高层民用建筑内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禁止违反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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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车站   回复: 牛丫头消防课堂25-12-02

他也不属于擅自,他们是自行联系燃气公司提交申请。只是原大楼是写字楼,并没有设置专用油烟管道井,更别提油烟管道150度防火阀了。也没有天燃气管道井,走的是外立面,离窗户近,又会影响消防登高救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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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un500 25-11-17

以前没有燃气管道,现在要接入,涉及问题较多,个人认为应做为改造项目重新进行消防报审,还要报燃气公司,因为室内外管道接入的图纸设计和施工一般是专业公司,要燃气公司审批。这个肯定不能任由租户接入,规范方面理由是改变原有建筑使用功能,消防需要重新报审,甚至业主单方面不同意就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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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唐12321 25-11-17

燃气公司,他们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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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 25-11-25

看他是否有燃气公司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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