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网友75620 21-02-02
可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 11.2.3 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 B1 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 30mm ;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金属封闭线槽保护。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
请问,对消防配电线路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10中:2、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使用PVC管及PVC线盒?
消防网友75620 21-02-02
可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 11.2.3 线路暗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 B1 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 30mm ;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金属封闭线槽保护。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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