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 21-08-12
【疑问】:
①在商业服务网点中有一个分隔单元的概念(2+1.5)。请问,商业服务网点在实际工程中,是否可以上下两层完全分隔(楼板2h+隔墙2h)+ 独立疏散(2楼室外梯疏散),上下两层每层均300㎡。
②曾经有一个同事说:肯德基上下均300㎡也是商业服务网点的情形。
【规范】:
2.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facilities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²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4.11 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和商业服务网点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²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图示】:
图示中只描述了共用疏散和2+1.5的情形,也就是上下只能150㎡的情形。
个人觉得疑问1,是可以算作商业服务网点的,只要独立的一层或二层的一个防火单元,在住宅底部,且面积不超300平就可以。不一定一二层面积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