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中多少作业人员定义为人员密集场所?参考标准条款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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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鼠 26-03-10
消防法附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 条第2款规定的类似生产厂房、第8.4.1条第1项规定的类似用途的厂房和第10.3.1条第5款规定的人员密集的厂房是指“单体建筑任一生产加工车间或防火分区,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超过200人(或者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超过30人且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制笔、制伞、打火机、眼镜、印刷等丙类厂房、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或生产性质及火灾危险性与之相类似的厂房”及衣、鞋、制、玩等劳动密集型丙类厂房及其宿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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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DL 26-03-10
人密场所是看场所的类型及功能,跟多少人员是无关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GB35181-2025》3.4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y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注: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等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等儿童活动场所,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吴晨 26-03-10
浙江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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