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问答 > 气体灭火 提问

气体灭火和排烟冲突问题

1.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冲突,应该怎么合理设置?

2.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不设置排烟设施是否可以?(房间满足设置机械排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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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 回答

仓鼠 26-01-23

设置气体的地方除了个把工作人员维护需求外一般没什么人在里面工作吧,这里本来就没排烟要求。而且里面的烟感温感是连到气体灭火控制器的独立系统,是不经过报警主机联动的,你的风机也联动不起来。

你确认你这里是排烟风机而不是事故风机?这两种风机是不一样的,气体区域有事故风机灭火后排气换气用倒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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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坤 26-01-23

1、不算冲突,两个系统允许同时存在,但是要保证两个系统同时设置时灭火系统能够有效灭火(例如不应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的方式自动开启系统排烟),如果无法保证可能要综合考虑是否设置排烟系统

2、对于需要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 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等在灭火剂释放前必须关闭通风系统、防护区开口的灭火系统时, 允许将排烟系统改为事故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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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网友68723 26-01-24

1、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3.2.9 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2、建规8.5.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事实证明,丙类仓库和丙类厂房的火灾往往会产生大量浓烟,不仅加速了火灾的蔓延,而且增加了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的难度。在建筑内采取排烟措施,尽快排除火灾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热量,对于提高灭火救援的效果、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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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1111 26-01-24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场所(防护区),不应设置火灾时的排烟设施,但应按规定设置灭火后的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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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吏 26-01-25

      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6.0.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备注:原强条,被通用规范废止)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7.2.8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场所(防护区),不应设置火灾时的排烟设施,但应按规定设置灭火后的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风量按换气次数5~8次/小时确定,排风口应直接通至室外。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5年版):8.1.4 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场所,不应设置排烟设施。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应设灭火后的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风量按换气次数6~8次/小时确定,排风口应直接通至室外。

     因此,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设置了气体灭火系统(全淹没式),就不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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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DL 26-01-26

1、实际上不冲突;气灭为火灾中灭火设施,排烟为火灾前排烟排热设施方便疏散,作用时间稍有不同。规范里并未有明确两者是否可以同时设置或者禁止两者同时设置;我个人认为得看地方的规定,以设计文件为准;

2、可以。现实项目中,很多配电房设置有气灭,但是没有设置排烟,而是设置有事故排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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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 26-01-26

因为气体灭火如果是全淹没形式的,就要求防护区的密闭性,因为气体联动有个30s延时,那就是让人员及时疏散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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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芸众生 26-01-27

设置气灭防护区的基本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有特殊用特殊   无特殊用一般技术标准      气体灭火设计规范与其他规范冲突   应优先采用气体灭火设计规范(气体防护区内气体灭火系统)       从来没见过气体防护区做机械排烟系统的    你这个是哪个地方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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