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天坤 25-11-05
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修订及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6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产品认证证书,我中心将全部予以暂停,对于2026年8月1日前仍未完成转换的产品认证证书,我中心将全部予以注销
从通知可知,2026年5月1日前火灾报警控制器如果没有进行新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旧证书将暂停使用。对于2026年8月1日前火灾报警控制器如果没有进行新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则旧证书将注销
具体如何执行可能要综合很多因素考虑,也可以按照地区要求执行,这个公告也可以作为一个参考
上述言论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和交流探讨,不一定正确,也不能作为依据
有些地区技术文件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楼主多与区域内设计、审查及验收等专家交流,具体以他们意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