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long3721 25-03-27
EHS专家-DL 25-03-28
非强制性标识要求
现行国家标准未明确要求消防车道入口处必须设置限高标识,但《消防法》第十六条要求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标识设置可作为主动管理措施。地方性技术指引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等地方文件建议,在消防车道入口、天桥等关键节点设置限高标识,以警示超高车辆绕行。标识设置实践建议
- 天桥两端应设置反光式限高标识,标明“消防车道 限高4米”,标识位置距离天桥结构边缘不小于10米;
- 标识高度应处于驾驶员视线易识别范围(通常距地面1.5-2.0米)。
PS:特殊场景补充说明
若天桥位于消防车道转弯半径范围内,除限高标识外,还需设置禁止停车标线及警示灯,防止车辆违规停放导致通行受阻。
结论:规范层面未强制要求设置限高标识,但基于风险防控和通行安全保障,建议参照地方技术指引设置限高标识及配套警示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