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指教!一个四层的丁类厂房,层面积均大于10000平方米,原设计是2011年的,单个生产车间或防火分区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均有设计排烟系统。现在二次装修报审,隔墙有改动,请问车间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是否需要设计排烟系统?
提 交
共 2 回答
潘天坤 25-02-21
不知道装修工程是否执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50016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的配套实施指南中提到:第8.2.2条规定的 "丙类生产场所” “ 丁类生产场所” “丙类库房”均是针对同一个使用空间而言,同一空间内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丁类厂房未要求设置排烟设施
0 赞 0 踩 [回复]举报
周家斌 25-02-22
既有建筑改造一般不能降低原设计标准,即使现规范规定可以不设置,
最新问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