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4.0.4条规定,疏散走道顶棚应采用A级材料,且不得降级。但是现在《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实施后,该强条已经废止。请问疏散走道的顶棚是否可以不再遵守该强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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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anwu 24-11-28
根据通规:
6.5.3 下列部位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应为A级: 1 避难走道、避难层、避难间; 2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 3 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同样也是A级;
如果通规没有相关要求,虽然把相关规范的强条废止了,但还是可以作为一般条件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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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网友13114 24-11-28
废止是废止强条,从黑体在变普通条文,除非有替换条文,不然该遵守还是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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