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省市消防设计典型问题回复汇编(建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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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0:当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直通室外时,直通室外的门至疏散楼梯间门或者疏散楼梯梯段的距离该如何控制?(26条)

70.1.《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2年版)》第5.0.7条:
当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直通室外时,直通室外的门至疏散楼梯间门或者疏散楼梯梯段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70.2.《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2.0(2023年版)》第4.28条:
【问题】对于面积较大的扩大封闭楼梯间或者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如办公建筑首层大堂),人员在该空间内活动时,是否有疏散距离要求,如有,应控制在多少米。
【答复】当首层门厅的火灾危险性较小,与门厅连通的管理用房、设备房采取了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后,可以将首层门厅等扩大至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但要确保自封闭楼梯间踏步口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至直通室外的建筑外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当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疏散距离不应再增加25%,仍应按不大于30m确定);

70.3.《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计算指南(2020版)》第4.2.2条:
当层数超过4层或可直通室外的门距离疏散楼梯间不超过30m时,可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含合用前室)、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的门厅通至室外,该门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与门厅连通的配套小商铺、服务、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与门厅进行防火分隔,单个面积不大于30㎡的商铺(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门厅之间的开口部位可采用长度小于6m的防火卷帘分隔,确需与相邻商业营业厅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进出;超过30m(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时,应设置避难走道通至室外;

70.4.《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3年版)》第1.3.8条:
建筑首层楼梯间如何布置可认为是直通室外?
答:以下情况可认为是直通室外:建筑首层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门直接开向室外;12当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在首层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楼梯间至室外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且不应穿越其他功能空间疏散,可通过疏散走道和门厅直通室外;当建筑层数超过4层时,应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通向室外,从楼梯间至室外门的距离不应大于30m,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周围空间分隔(仅允许火灾危险性低的房间可以开设甲级防火门);

70.5.《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第4.4.1.3条:
敞开楼梯间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3层数不超过4层的敞开楼梯间首层疏散的门厅,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到室外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70.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5.1.1条:
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口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门至室外门的距离不应大于30m(建筑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也不应大于30m)。即使建筑的层数不大于4层,如果楼梯间门到室外门的距离超过了15m,也可以按扩大封闭楼梯间的方式设计;

70.7.《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5.3.3条:
通过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通向室外,从楼梯间口或前室门至室外门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70.8.《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4版)》第1.5.18条:
首层扩大前室的疏散距离如何控制?
答复:首层扩大前室的疏散距离一般不应大于30m,当大于30m时可设置避难走道通至室外;

70.9.《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3.5.11条:
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含合用前室)、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的疏散门厅通至室外时,直通室外的门距离疏散楼梯间不超过30m(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该疏散门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与门厅连通的配套服务、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与门厅进行防火分隔;超过30m时,应设置避难走道通至室外(附图3.5.11);

70.10.《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5.41.2条:
当公共建筑总层数超过4层且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楼梯间出口处至室外疏散门的最大疏散距离是多少?
答:建筑总层数超过4层的建筑,可采取下列方式执行:
1.当利用可直接通向室外的内走廊,两侧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防火隔墙,且该隔墙除楼梯间及前室出口外不设置其他门窗洞口时,楼梯间到直通室外门行走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详见图2.5.41.2.图示一。
2.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时,楼梯间到直通室外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详见图2.5.41.2图示二。
3.上述情况的疏散楼梯也可以通过避难走道通至室外。避难走道按照规范相关条款设置(2.5.41.2图示三)。避难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疏散走廊宽度,也不应小于同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所有疏散门的总宽度;
70.11《深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3.5-20条:
【问题1.3.5-20]层数超过4层的多层建筑、高层建筑,当釆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楼梯间与直通室外的门的距离应怎样控制?
【解析】上述建筑的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釆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但楼梯间的出口距离直通室外的门口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

70.12《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4.2.9条:
当公共建筑总层数超过4层且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楼梯间出口处至室外疏散门的最大疏散距离是多少?位于建筑首层架空区域内较深入位置的门厅、房间或楼梯间,其开向架空区域的疏散门,如何认定直通室外,最大疏散距离如何控制?当利用可直接通向室外的内走廊疏散至室外时,最大疏散距离控制多少?
答:
1、当层数超过4层的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在首层无法直通室外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当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且采用乙级防火门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时,楼梯间疏散门到直通室外的门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15m(4.2.9图示1)。当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且采用甲级防火门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时,楼梯间疏散门到直通室外的门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30m(4.2.9图示2);
2、不满足上述条款1要求时,也可以采取避难走道的方式疏散至室外。避难走道按照规范相关条款设置。避难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疏散走道宽度,也不应小于同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所有疏散门的总宽度;
3、开向架空区域的疏散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等同于直通室外:
(1)架空区域敞开总长度不小于其周长的50%;
(2)架空区域内无可燃物;
(3)直通室外的行走距离不大于30m;
4、当利用可直接通向室外的内走廊疏散时,走廊两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且该隔墙除楼梯间及前室疏散门外不设置其他门、窗、洞口,楼梯间到直通室外出口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15m;
70.13.《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疑难问题研究(2023年版)》问题第十七条:
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此条在图示上仅表达了敞开楼梯间的情况,对于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是否也可执行15m?
讨论成果: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开敞楼梯间、未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的封闭楼梯、未采用扩大前室的防烟楼梯等,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70.14.《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2022年版)》第4.3.3条: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当确需利用首层门厅(公共大堂)作为扩大前室通向室外时,最远疏散距离不应大于30m;

70.15.《四川省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92条:
扩大的封闭楼梯间和扩大的前室在建筑的首层直通室外的距离有否要求?
答:按《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4.3.3条执行;

70.16.《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5.5.2条:
民用建筑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但楼梯间或前室的出口距离直通室外的门口不应大于30m;

70.17.《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2021年版)》第3.2.6条: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楼梯也可通过长度不超过15m的疏散走道或长度不超过30m疏散距离的区域(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时疏散距离也不增加)直通室外,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1.疏散走道或区域与建筑的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疏散走道或该区域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该区域内不得设置任何可燃物。
3.设置在该区域内的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0.18.《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1年版)》第5.0.10条:
(补充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2条,第5.5.29.2条)当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楼梯间出口处至室外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
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9年(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5.5.17条第2款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疏散距离不大于30m的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进行疏散;

70.19.《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6.1条:
当层数超过4层的多层及高层、超高层建筑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直通室外的门与楼梯间的距离应该如何控制?
答:当层数超过4层,可直通室外的门距离疏散楼梯间不超过30m时,可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含合用前室)、门厅(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通至室外,该区域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与该区域连通的配套小商铺、服务、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窗进行防火分隔。疏散距离大于30m时,应设置避难走道通至室外。疏散距离应从楼梯的第一级踏步边缘起开始计算;

70.20.《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4.0.2条:
利用首层门厅、公共大堂作为扩大前室通向室外时,楼梯间出口处至室外疏散门的直线距离最大疏散距离是多少?
处理意见:1超过4层的住宅建筑:多层为不大于22m,高层为不大于20m;2超过4层的公共建筑: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现行通用规范中规定的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70.21.《吉林省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2023年版)》第4.2.1条:
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间首层可经过距离不大于15m的疏散通道或门厅通向室外。当采用敞开楼梯间时,15m应为从楼梯最后一步踏步起算至疏散外门的距离,当采用封闭楼梯间时,15m应为从楼梯间门至疏散外门的距离;

70.22.《吉林省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2023年版)》第4.2.5条:
采用门厅做为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封闭楼梯间的最后一级踏步或防烟楼梯间的门至疏散外门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70.23.《大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2023年版)》第1.4.4.7条:
首层采用的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楼梯至室外疏散门的最大疏散距离是多少?
答:楼梯踏步第一步前缘至直通室外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不应大于18m;

70.24.《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3.5.11条:
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扩大前室(含合用前室)、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的疏散门厅通至室外时,直通室外的门距离疏散楼梯间不超过30m(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该疏散门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与门厅连通的配套服务、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与门厅进行防火分隔;超过30m时,应设置长度不大于60m的避难走道通至室外(附图3.5.11)。普通电梯可设置在上述疏散门厅,但不宜下至地下室;确需下至地下室时,在地下各层应设置独立的电梯厅,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部位分隔;
70.25.《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5.1.7.2-1条:
防烟楼梯间的疏散门或封闭楼梯间首层梯段踏步前缘至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且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此疏散距离也不能增加;

70.26.《上海市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三)——消防设计案例分册V3.0(2024年版)》第4.20条:
对于面积较大的扩大封闭楼梯间或者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如办公建筑首层大堂),人员在该空间内活动时,是否有疏散距离要求,如有,应控制在多少米。
【答复】当首层门厅的火灾危险性较小,与门厅连通的管理用房、设备房采取了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后,可以将首层门厅等扩大至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但要确保自封闭楼梯间踏步口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至直通室外的建筑外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 30m。(当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疏散距离不应再增加 25%,仍应按不大于 30m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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