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48: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的防火分隔该如何确定?(10条)
48.1.《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2年版)》第6.0.2.2条:
儿童活动场所和影院等规范明确要求用防火隔墙分隔的场所均不应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
48.2.《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3.10条:
儿童活动场所与其他区域之间的开口可否设置防火卷帘?
解答: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与其他区域之间的开口不应采用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及其他防火分隔方式。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一2022第4.1.3条;
48.3.《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三.7条:
问:综合性商业建筑中,幼儿活动场所是否需要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如果仅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该区域能否仅作物理隔离,且不需要防火分隔?防火卷帘能否承担物理隔离的措施?疏散宽度是否需要根据人员密度指标进行核算?
答:可以不单独划分防火分区。需要做防火分隔。防火卷帘不能视为该处与其他空间的有效防火分隔措施。疏散宽度需要根据人员密度指标进行核算;
48.4.《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6.2.4条:
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或部位分隔,不得采用防火卷帘,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甲级或乙级防火门窗(位于防火分区防火墙上的防火门窗为甲级,防火隔墙上的门窗为乙级);
48.5.《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4.4条:
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设计应满足什么条件?
答: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设置层数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及疏散楼梯,疏散楼梯竖向与水平均不可与其他公共建筑合用;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48.6.《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5.5条:
任一层或任一防火分区内面积较小的儿童活动空间,可不考虑独立疏散和防火分隔吗?
答:任一层或任一防火分区内的建筑总面积小于50㎡的儿童活动空间,可不考虑独立疏散和防火分隔;
48.7.《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14条:
一栋商场,商家为吸引顾客,在中庭等位置设置了较大规模的儿童蹦床、儿童滑梯、海洋球乐园、小勇士攀爬设施等儿童游戏设施,该部分是否应按照儿童场所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
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3.2条第4款: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儿童蹦床、儿童滑梯、海洋球乐园、小勇士攀爬设施等儿童游戏设施不应设置在中庭位置。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建筑内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4.4条有关规定;
48.8.《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2.3.13条:
商业或其他场所中的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是否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乙级防火门、窗与其它场所分隔?是否必须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解
答:附设在建筑内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当面积超过300㎡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分隔,墙上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者洞口宽度不大于9.0m的防火卷帘)。附设在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独立使用的疏散楼梯间的踏步尺寸可参照中小学规范规定执行;
48.9.《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6.2.4条:
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不得采用防火卷帘,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甲级或乙级防火门、窗(位于防火分区防火墙上的防火门、窗为甲级,防火隔墙上的门、窗为乙级);
48.10.《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2.3.3.2条:
儿童活动场所可不单独划分防火分区,但应按《建规》第6.2.2条规定,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和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耐火性能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窗;当防火隔墙属于两个防火分区的分隔墙时,应采用防火墙,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防火隔墙和防火墙均不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水幕替代;
儿童活动场所和影院等规范明确要求用防火隔墙分隔的场所均不应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
48.2.《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3.10条:
儿童活动场所与其他区域之间的开口可否设置防火卷帘?
解答: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与其他区域之间的开口不应采用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及其他防火分隔方式。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一2022第4.1.3条;
48.3.《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三.7条:
问:综合性商业建筑中,幼儿活动场所是否需要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如果仅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该区域能否仅作物理隔离,且不需要防火分隔?防火卷帘能否承担物理隔离的措施?疏散宽度是否需要根据人员密度指标进行核算?
答:可以不单独划分防火分区。需要做防火分隔。防火卷帘不能视为该处与其他空间的有效防火分隔措施。疏散宽度需要根据人员密度指标进行核算;
48.4.《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6.2.4条:
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或部位分隔,不得采用防火卷帘,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甲级或乙级防火门窗(位于防火分区防火墙上的防火门窗为甲级,防火隔墙上的门窗为乙级);
48.5.《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年版)》第2.4.4条:
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设计应满足什么条件?
答: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设置层数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及疏散楼梯,疏散楼梯竖向与水平均不可与其他公共建筑合用;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48.6.《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5.5条:
任一层或任一防火分区内面积较小的儿童活动空间,可不考虑独立疏散和防火分隔吗?
答:任一层或任一防火分区内的建筑总面积小于50㎡的儿童活动空间,可不考虑独立疏散和防火分隔;
48.7.《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14条:
一栋商场,商家为吸引顾客,在中庭等位置设置了较大规模的儿童蹦床、儿童滑梯、海洋球乐园、小勇士攀爬设施等儿童游戏设施,该部分是否应按照儿童场所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
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3.2条第4款: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儿童蹦床、儿童滑梯、海洋球乐园、小勇士攀爬设施等儿童游戏设施不应设置在中庭位置。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建筑内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4.4条有关规定;
48.8.《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2.3.13条:
商业或其他场所中的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是否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乙级防火门、窗与其它场所分隔?是否必须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解
答:附设在建筑内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当面积超过300㎡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分隔,墙上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或者洞口宽度不大于9.0m的防火卷帘)。附设在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独立使用的疏散楼梯间的踏步尺寸可参照中小学规范规定执行;
48.9.《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6.2.4条:
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不得采用防火卷帘,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甲级或乙级防火门、窗(位于防火分区防火墙上的防火门、窗为甲级,防火隔墙上的门、窗为乙级);
48.10.《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2.3.3.2条:
儿童活动场所可不单独划分防火分区,但应按《建规》第6.2.2条规定,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和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耐火性能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窗;当防火隔墙属于两个防火分区的分隔墙时,应采用防火墙,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防火隔墙和防火墙均不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水幕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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