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2:出地面楼梯间、排烟竖井等与建筑之间的间距如何控制?(22条)
32.1.《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1年版)》第2.4.6条:
地下车库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各一个室外楼梯贴邻布置,出地面时这两个楼梯之间是否要采取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
答:室外楼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5条要求,出地面时完全开敞的两个室外楼梯贴邻布置,无防火分隔要求;
32.2.《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第1.3.1.5条:
附建在民用建筑下部的地下室其位于体建筑范围之外的出地面楼梯间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如何控制?如果该楼梯在地面完全敞开或有顶盖无围护结构,防火间距如何控制?
地下室出地面的独立疏散楼梯(包含完全敞开或有顶盖无围护结构),应按民用建筑之间或汽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确定:若楼梯间采用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窗时,防火间距可以不限;
32.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5.31条:
住宅建筑只有1个单元,地下储藏室的面积不大于500m,是否可以采用金属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住宅建筑只有1个单元,其地下储藏室的面积不大于500㎡且设有一部疏散楼梯时,符合《建规》第5.5.5条的规定,可以设金属竖向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应注意出地面的门或洞口距离周围房间门窗洞口的距离应大于等于1.Om;
32.4.《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16条:
建筑工程地下楼层的排烟竖井出地面后紧贴在建筑地面层外墙上(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该排烟竖井在地面层开设的排烟口与紧靠洞口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如何确定?
答:1.该排烟口与紧靠排烟口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2.当该排烟口位于地上建筑物内转角时,与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当该排烟口与建筑物正面相对时,与正对该排烟口的建筑物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0m;
32.5.《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17条:
关于地下车库疏散楼梯出地面出入口与地上建筑(外墙上有门窗洞口)的间距。
问题1:该出地面出入口紧贴在地上建筑外墙时,与地上建筑外墙上开设的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如何确定?
问题2:出地面出入口建筑材质的耐火极限要求如何确定?
答:1.地下车库疏散楼梯出地面为封闭楼梯间时,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1.3、6.1.4条有关规定。出地面封闭楼梯间的疏散门与地上建筑门、窗、洞口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0m;与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2.地下车库疏散楼梯出地面为开敞空间时,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3.7条有关规定,宜将该开口布置在距离建筑高度较高部分较远的地方,一般不宜小于6m。当采取临近开口一侧的建筑外墙采用防火墙等措施时,可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5条有关规定,除疏散门外,出地面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
3.出地面出入口建筑材质应为不燃材料;
32.6.《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5条:
附建在民用建筑下部的地下室,其位于主体建筑范围之外的出地面楼梯间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有何要求?
答:地下室出地面的独立疏散楼梯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当楼梯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或正对主体建筑的外墙上开设的门窗为甲级防火门、窗时,防火间距可不限;
32.7.《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2.0.5条:
民用建筑与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疏散楼梯的防火间距如何确定?
处理意见:当楼梯间在车库内采用了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墙上的门为甲级防火门时,民用建筑与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间距可以按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确定,当未采取加强措施时,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及现行通用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32.8.《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2023年版)》第1.3条:
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于设置在室外、服务于地下空间的排烟井出烟口与建筑物首层门窗洞口的距离,验收时应如何掌握和要求?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第1.16条的有关要求执行:
1.该排烟口与紧靠排烟口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2.当该排烟口位于地上建筑物内转角时,与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当该排烟口与建筑物正面相对时,与正对该排烟口的建筑物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0m;
32.9.《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2023年版)》第1.2.4.3条:
地下车库出地面的楼梯间洞口距离住宅门窗洞口的距离按多少控制?解答:地下车库出地面的楼梯间与住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按防火间距考虑;若地下车库出地面的楼梯间洞口与住宅贴邻建设时,其门窗洞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32.10.《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2.5条:
地下室出地面顶板与地上主体建筑贴邻设置的通风、排烟井,在其侧墙上开设的洞口与地上主体建筑开设的门、窗洞口之间距离如何控制?解答:地下室出地面通风、排烟井的开口部位与贴邻的地上主体建筑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0m,无论两侧门、窗、洞口是处于同一立面位置,还是处于转角处等不同立面位置,该距离都是外墙上的开口之间的最近水平距离,含折线距离。当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防火挑檐、防火阀等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1.3条;
32.11.《乌鲁木齐市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编(2020~2023版)网络扫描版》第五.6条:
问:地下室通至一层的排烟、送风井是否需要和一层的外窗保持水平2m,转角4m的间距?
答:规范未作规定;
32.12.《乌鲁木齐市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编(2020~2023版)网络扫描版》第五.8条:
问:建规6.4.1条楼梯间与相邻房间外窗距离不足1米时,是否可用防火窗代替?
答:可以,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7.1.8第8条执行;
32.1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4版)》第1.6.17条:
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的门洞口是否需要执行《建规》第6.4.1条第1款的规定,门洞口与两侧其他房间的门窗洞口距离不小于1.0m?第6.4.1条第1款是否包含风井百叶洞口?答复:均应符合《火通规》第7.1.8条第8款的规定;
32.1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常见问题解析-建筑专业防火部分(2023年版)》第三章“总平面图”第一节“防火间距”问题2:
地上小型建、构筑物,地下建筑人防出人口、通风竖井、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出入口等,如图1、图2所示,和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应符合《建规》条文第5.2.2条的规定?不同使用功能的地上建筑物单体之间,原则上均应满足《建规》条文第5.2.2条防火间距规定。图2地下人防出人口(有室内功能空间)和其他不同使用功能的建筑主体之间,应符合该规定;对图1地下建筑的地上构件,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有一定合理性,可不按建筑防火间距要求执行的特殊建、构筑物,常见有如下两类:
(1)地下建筑的地上室外不燃构件。见图1的敞开式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的围护栏杆,下沉庭院室外不燃的防护构件采光板等,当地上无建筑室内使用功能空间时,可不按《建规》条文第5.2.2条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考虑。但当防火间距不足时,地下汽车库坡道室内外空间交界处,应设置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地下自行车坡道内外空间交界处,应设置乙级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措施,避免地下建筑火灾烟气影响相邻地上建筑物的安全疏散、灭火救援。
(2)地上建筑主体不可分割的地下附属功能部分。当建筑地上地下为不同使用区域,如图2所示,地下建筑功能与地上建筑主体功能无关,其出人口、通风竖井等应按《建规》条文第522条注6规定及条文说明要求,满足两座不同建筑间防火间距要求,尤其注意外窗开口处需核实明确防火间距要符合规定。如果地下功能区与地上主体建筑结构相连、功能相关,可属于建筑地上主体功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该功能空间与地上主体建筑之间可采用与消防设计相适应的防火分隔措施。如图2所示,地下出入口、通风竖井等与建筑地上外墙开口的防火间距,可满足同一建筑不同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要求,见《建规》条文第52.2条条文说明;
32.15.《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问题解析(2022年版)》第1.1条:
地下室顶板出地面的排风井、排烟井,当与建筑物贴临时此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如何计算?地下室顶板出地面独立的排风井、排烟井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如何计算?
处理意见:排风井、排烟井当与建筑物贴临且采用不燃烧体时,此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按建筑主体之间外墙的间距计算。独立设置的排风井、排烟井的开口部位背向建筑物时,开口与建筑的距离不限;当开口面向其他建筑时,其防火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以下简称《建规》)第5.2.2条和《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第4.5.1条的规定;
32.16.《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问题解析(2022年版)》第9.12条:
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的采光井、通风井、排烟井等开口,该开口与上部建筑门窗洞口之间是否有距离要求?地下车库的坡道以及下沉式广场呢?
处理意见:
1采光井、通风井和排烟井与邻近门、窗、洞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6.0m,当上述开口背向建筑物时,该开口与上部建筑门窗洞口之间距离不限。
2当地下汽车库坡道出入口不作为排烟口使用时,坡道出入口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
3下沉式广场、下沉式庭院(均要求其最短边尺寸大于13m)等开口部位,当作为景观、绿化、人员通行使用时,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
依据:6.3.7建筑屋顶上的开口与邻近建筑或设施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32.17.《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第1.2.2.2条:
《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2020第8.4.6条提出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1.2.2.2车库及库房的自然排烟窗、采光窗与高层住宅、其他住宅外墙开口的防火间距要求。对于升出地下室顶板的机械排烟井、进风井是否需要执行此要求?
答:《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2020第8.4.6条是对自然排烟窗、采光窗的要求,机械排烟井、进风井不受此条限制;
32.18.《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3年版)》暖通专业其他类第16条:
地下一层自然进风井出地面靠一层外窗设置的百叶与外窗的距离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5条要求时,在地下一层是否一定要设防火风口?A:建筑外墙上地下一层自然进风井百叶与上一层外窗距离或左右水平距离等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5条或6.1.3条要求时,该自然进风井于地下一层处的自然进风口或补风口应采用70℃防火阀等防火分隔措施;
32.19.《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4.1.2条:
地下室排烟口等开口与其他防火分区紧靠该开口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固定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2.20.《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4.1.3条:
地下室排烟口等开口与其他防火分区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固定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2.21.《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4.1.4条:
地下室排烟口等开口与建筑物正面相对时,与其他防火分区正对该开口的建筑物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0m;采取设置固定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2.22.《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3.4.3条:
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的楼梯间、排烟竖井出地面时,与地面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建规》第5.2.2条防火间距的规定;
地下车库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各一个室外楼梯贴邻布置,出地面时这两个楼梯之间是否要采取相应的防火分隔措施?
答:室外楼梯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5条要求,出地面时完全开敞的两个室外楼梯贴邻布置,无防火分隔要求;
32.2.《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第1.3.1.5条:
附建在民用建筑下部的地下室其位于体建筑范围之外的出地面楼梯间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如何控制?如果该楼梯在地面完全敞开或有顶盖无围护结构,防火间距如何控制?
地下室出地面的独立疏散楼梯(包含完全敞开或有顶盖无围护结构),应按民用建筑之间或汽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确定:若楼梯间采用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窗时,防火间距可以不限;
32.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5.31条:
住宅建筑只有1个单元,地下储藏室的面积不大于500m,是否可以采用金属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住宅建筑只有1个单元,其地下储藏室的面积不大于500㎡且设有一部疏散楼梯时,符合《建规》第5.5.5条的规定,可以设金属竖向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应注意出地面的门或洞口距离周围房间门窗洞口的距离应大于等于1.Om;
32.4.《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16条:
建筑工程地下楼层的排烟竖井出地面后紧贴在建筑地面层外墙上(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该排烟竖井在地面层开设的排烟口与紧靠洞口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如何确定?
答:1.该排烟口与紧靠排烟口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2.当该排烟口位于地上建筑物内转角时,与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当该排烟口与建筑物正面相对时,与正对该排烟口的建筑物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0m;
32.5.《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2022年版)》第1.17条:
关于地下车库疏散楼梯出地面出入口与地上建筑(外墙上有门窗洞口)的间距。
问题1:该出地面出入口紧贴在地上建筑外墙时,与地上建筑外墙上开设的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如何确定?
问题2:出地面出入口建筑材质的耐火极限要求如何确定?
答:1.地下车库疏散楼梯出地面为封闭楼梯间时,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1.3、6.1.4条有关规定。出地面封闭楼梯间的疏散门与地上建筑门、窗、洞口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0m;与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2.地下车库疏散楼梯出地面为开敞空间时,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3.7条有关规定,宜将该开口布置在距离建筑高度较高部分较远的地方,一般不宜小于6m。当采取临近开口一侧的建筑外墙采用防火墙等措施时,可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5条有关规定,除疏散门外,出地面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
3.出地面出入口建筑材质应为不燃材料;
32.6.《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5条:
附建在民用建筑下部的地下室,其位于主体建筑范围之外的出地面楼梯间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有何要求?
答:地下室出地面的独立疏散楼梯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当楼梯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或正对主体建筑的外墙上开设的门窗为甲级防火门、窗时,防火间距可不限;
32.7.《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导则(2023年版)》第2.0.5条:
民用建筑与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疏散楼梯的防火间距如何确定?
处理意见:当楼梯间在车库内采用了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墙上的门为甲级防火门时,民用建筑与地下汽车库出地面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间距可以按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确定,当未采取加强措施时,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及现行通用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32.8.《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2023年版)》第1.3条:
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于设置在室外、服务于地下空间的排烟井出烟口与建筑物首层门窗洞口的距离,验收时应如何掌握和要求?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第1.16条的有关要求执行:
1.该排烟口与紧靠排烟口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2.当该排烟口位于地上建筑物内转角时,与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当该排烟口与建筑物正面相对时,与正对该排烟口的建筑物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0m;
32.9.《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2023年版)》第1.2.4.3条:
地下车库出地面的楼梯间洞口距离住宅门窗洞口的距离按多少控制?解答:地下车库出地面的楼梯间与住宅建筑物之间的间距按防火间距考虑;若地下车库出地面的楼梯间洞口与住宅贴邻建设时,其门窗洞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32.10.《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1.2.5条:
地下室出地面顶板与地上主体建筑贴邻设置的通风、排烟井,在其侧墙上开设的洞口与地上主体建筑开设的门、窗洞口之间距离如何控制?解答:地下室出地面通风、排烟井的开口部位与贴邻的地上主体建筑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0m,无论两侧门、窗、洞口是处于同一立面位置,还是处于转角处等不同立面位置,该距离都是外墙上的开口之间的最近水平距离,含折线距离。当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防火挑檐、防火阀等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1.3条;
32.11.《乌鲁木齐市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编(2020~2023版)网络扫描版》第五.6条:
问:地下室通至一层的排烟、送风井是否需要和一层的外窗保持水平2m,转角4m的间距?
答:规范未作规定;
32.12.《乌鲁木齐市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编(2020~2023版)网络扫描版》第五.8条:
问:建规6.4.1条楼梯间与相邻房间外窗距离不足1米时,是否可用防火窗代替?
答:可以,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7.1.8第8条执行;
32.1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4版)》第1.6.17条:
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的门洞口是否需要执行《建规》第6.4.1条第1款的规定,门洞口与两侧其他房间的门窗洞口距离不小于1.0m?第6.4.1条第1款是否包含风井百叶洞口?答复:均应符合《火通规》第7.1.8条第8款的规定;
32.1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常见问题解析-建筑专业防火部分(2023年版)》第三章“总平面图”第一节“防火间距”问题2:
地上小型建、构筑物,地下建筑人防出人口、通风竖井、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出入口等,如图1、图2所示,和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应符合《建规》条文第5.2.2条的规定?不同使用功能的地上建筑物单体之间,原则上均应满足《建规》条文第5.2.2条防火间距规定。图2地下人防出人口(有室内功能空间)和其他不同使用功能的建筑主体之间,应符合该规定;对图1地下建筑的地上构件,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有一定合理性,可不按建筑防火间距要求执行的特殊建、构筑物,常见有如下两类:
(1)地下建筑的地上室外不燃构件。见图1的敞开式汽车坡道、自行车坡道的围护栏杆,下沉庭院室外不燃的防护构件采光板等,当地上无建筑室内使用功能空间时,可不按《建规》条文第5.2.2条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考虑。但当防火间距不足时,地下汽车库坡道室内外空间交界处,应设置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地下自行车坡道内外空间交界处,应设置乙级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措施,避免地下建筑火灾烟气影响相邻地上建筑物的安全疏散、灭火救援。
(2)地上建筑主体不可分割的地下附属功能部分。当建筑地上地下为不同使用区域,如图2所示,地下建筑功能与地上建筑主体功能无关,其出人口、通风竖井等应按《建规》条文第522条注6规定及条文说明要求,满足两座不同建筑间防火间距要求,尤其注意外窗开口处需核实明确防火间距要符合规定。如果地下功能区与地上主体建筑结构相连、功能相关,可属于建筑地上主体功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该功能空间与地上主体建筑之间可采用与消防设计相适应的防火分隔措施。如图2所示,地下出入口、通风竖井等与建筑地上外墙开口的防火间距,可满足同一建筑不同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要求,见《建规》条文第52.2条条文说明;

32.15.《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问题解析(2022年版)》第1.1条:
地下室顶板出地面的排风井、排烟井,当与建筑物贴临时此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如何计算?地下室顶板出地面独立的排风井、排烟井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如何计算?
处理意见:排风井、排烟井当与建筑物贴临且采用不燃烧体时,此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按建筑主体之间外墙的间距计算。独立设置的排风井、排烟井的开口部位背向建筑物时,开口与建筑的距离不限;当开口面向其他建筑时,其防火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以下简称《建规》)第5.2.2条和《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第4.5.1条的规定;
32.16.《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问题解析(2022年版)》第9.12条:
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上开设的采光井、通风井、排烟井等开口,该开口与上部建筑门窗洞口之间是否有距离要求?地下车库的坡道以及下沉式广场呢?
处理意见:
1采光井、通风井和排烟井与邻近门、窗、洞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6.0m,当上述开口背向建筑物时,该开口与上部建筑门窗洞口之间距离不限。
2当地下汽车库坡道出入口不作为排烟口使用时,坡道出入口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
3下沉式广场、下沉式庭院(均要求其最短边尺寸大于13m)等开口部位,当作为景观、绿化、人员通行使用时,与上部建筑物的距离可不限。
依据:6.3.7建筑屋顶上的开口与邻近建筑或设施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32.17.《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022年版)》第1.2.2.2条:
《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2020第8.4.6条提出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1.2.2.2车库及库房的自然排烟窗、采光窗与高层住宅、其他住宅外墙开口的防火间距要求。对于升出地下室顶板的机械排烟井、进风井是否需要执行此要求?
答:《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2020第8.4.6条是对自然排烟窗、采光窗的要求,机械排烟井、进风井不受此条限制;
32.18.《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3年版)》暖通专业其他类第16条:
地下一层自然进风井出地面靠一层外窗设置的百叶与外窗的距离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5条要求时,在地下一层是否一定要设防火风口?A:建筑外墙上地下一层自然进风井百叶与上一层外窗距离或左右水平距离等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5条或6.1.3条要求时,该自然进风井于地下一层处的自然进风口或补风口应采用70℃防火阀等防火分隔措施;
32.19.《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4.1.2条:
地下室排烟口等开口与其他防火分区紧靠该开口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固定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2.20.《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4.1.3条:
地下室排烟口等开口与其他防火分区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固定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2.21.《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4.1.4条:
地下室排烟口等开口与建筑物正面相对时,与其他防火分区正对该开口的建筑物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0m;采取设置固定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32.22.《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3.4.3条:
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的楼梯间、排烟竖井出地面时,与地面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建规》第5.2.2条防火间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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