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4:消防车回车场地该如何设置?(26条)
24.1.《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2年版)》第2.2.2条:
消防车可利用不规则的场地(可为丁字形,Y字型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作为消防回车场地,场地直线段至交叉口交点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2m;
24.2.《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2年版)》第2.2.10条:
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尽头式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距离大于40m时,应在尽端设置消防车回车场地;
24.3.《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2.1.3条:
消防车能够利用的不规则的场地(可为丁字形,Y字型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2m)可以作为消防回车场地(附图2.1.3);
24.4.《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2.1.4条:
住宅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尽头式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距离大于18m时,应设置消防回车场地(附图2.1.4);
24.5.《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3年版)》第2.4.12条: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消防车道或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问:长度不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兼做消防救援场地时,是否可以不设回车场地?
答:可以;
24.6.《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4版)》第1.7.7条:
消防车是否可利用不规则(T型,Y字型等)的场地作为消防回车场地?
答复:消防车可利用不规则(可为T字型,Y字型等)的场地,满足消防回车场要求(从交叉口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2m)时,可以作为消防回车场地(附图1.7.7-1)。但为尽端场地时,进入端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0m,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需满足:T字型不应小于相应转弯半径长度;Y字型不应小于相应转弯半径+2米长度(附图1.7.7-2);

24.7.《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第一册房屋建筑)(2024年版)》第2.1.2条:
受地形条件限制确有困难时,可利用T字形、Y字形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对应回车场边长及转弯半径)作为消防回车道;
24.8.《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建筑、结构)(2022年版)》第7.1.1:
消防车的回车场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回车的需要,当受场地限制必须利用T型、Y型等不规则的场地时作为回车场地时,场地直线段至交叉口交点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2m;
24.9.《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2.11条:
尽头式消防车道长度大于多少时需要设置消防回车场地?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5.2.2条第5款:尽端式道路长度大于120.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0mX12.0m的回车场地。此处的道路不是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尽可能利用组团内道路或城市道路贯通,当必须形成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其长度不应大于35.0m。当尽头式消防车道大于35.0m时,应设置消防回车场地,具体要求按《建规》相应规定执行;
24.10.《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建筑、结构)(2022年版)》第7.1.2:
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除Ⅳ类汽车库和修车库以外,消防车道应为环形,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2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24.12.《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5.1.3条: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满足消防车回车的T型、Y型等不规则场地,可作为回车场地,该场地车道长度从交叉点起算,不应小于12m。住宅建筑的回车场边缘距尽头式消防车道端部不应超过10m(附图5.1.3);
24.13.《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汇编(2023年版)》第1.7.4条:
1)多层建筑的消防车回车场地应不小于12m×12m,高层建筑消防车回车场地应不小于18m×18m。2)因GB50045-95(2005版)第4.3.5条的条文说明“根据地形,回车场也可作成Y、T形的回车道”,但20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取消了该内容,因此不宜采用“Y”型或“T”型回车场,当采用“Y”型或“T”型回车场时,应满足图1.7.4-1的要求。(枝端长度为18m)3)尽端式救援场地长度小于等于40m时,类似“Y”型或“T”型回车场,可不设回车场。长度超过40m时,应按第1)项的要求设置回车场地,见图1.7.4-2;
24.14.《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2.1.1条:
消防回车场是否可以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重叠?回车场是否可以采用Y型或者T型等形式的回车场?
答:1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消防回车场不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重叠。2消防车的回车场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回车的需要,当受场地限制必须利用T型、Y型等不规则的场地作为回车场地时,场地直线段至交叉口交点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2m(2.1.1图示);
24.15.《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2022年版)》第5.1.2条:
受地形条件限制确有困难时,可利用T字形、Y字形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对应回车场边长及转弯半径)作为消防回车道;
24.16.《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7.1.3条:
当受场地限制无法设置规则回车场时,可利用T型、Y型等不规则场地时作为消防车回车场地,但进入端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0m,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相应转弯半径长度(图示1.7.1.3);
24.17.《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7.1.4条:
消防车道应尽量利用组团内道路或城市道路贯通,当尽端式消防车道长度大于35.0m,应设置消防回车场地;
24.18.《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2021年版)》第3.3.4条:
当受场地限制无法设置规则回车场时,可利用“T”字型、“Y”字型等不规则场地设置消防车回车场,消防车转弯半径应满足本《导则》第333条的规定;
24.19.《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1年版)》第2.2.2条:
消防回车场地可为消防车能够利用的不规则场地(如丁字形,Y字型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场地直线段至交叉口交点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2m(附图1);
24.20.《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2020年版)》第1.1.4.4条:
消防车回车场地应符合GB50016-7.1.9的要求。基地内建筑均为多层时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2mX12m,最高建筑的高度不超过50m时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5mX15m,当有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8mX18m;
24.21.《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8.3条:
消防车是否可利用不规则(T字形,Y字形等)的场地作为消防回车场地?
答:消防车可利用不规则(可为T字型,Y字型等)的场地作为消防车回车场。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从道路交叉口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2m;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从道路交叉口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5m;建筑高度大于80m时,从道路交叉口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8m。具体参见图1.8.3;

24.22.《《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的专家意见(2023年版)》第三条:
关于尽头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地。《防火通规》第3.4.5条第6款:“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指南》第2.1.4条是否仍然适用?
【专家意见】取消《指南》第2.1.4条的要求,调整为按《防火通规》第3.4.5条第6款的规定执行。
24.23.《吉林省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2023年版)》第3.2.5条:
消防车可利用不规则场地(如“T”形,“Y”形等)作为回车场,从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见图3.2.5);
24.24.《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第一册房屋建筑)(2024年版)》第1.2.1.10条: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第6款: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消防车回转场地是否可以占用消防车登高救援场地的范围?
解答:在不影响消防车登高救援前提下,消防车回转场地可以占用部分消防车登高救援场地的范围;
24.25.《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5.1.3条:
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满足消防车回车的T型、Y型等不规则场地,可作为回车场地,该场地车道长度从交叉点起算,不应小于12m(附图5.1.3);
24.26.《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3.1.8条:
受场地或地形条件限制,在消防车道尽头设置符合《建规》第7.1.9条规定的方形回车场确有困难时,可采用T字形、Y字型道路、圆形回车场等形式作为消防回车道或回车场;
消防车可利用不规则的场地(可为丁字形,Y字型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作为消防回车场地,场地直线段至交叉口交点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2m;

24.2.《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2022年版)》第2.2.10条:
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尽头式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距离大于40m时,应在尽端设置消防车回车场地;

24.3.《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2.1.3条:
消防车能够利用的不规则的场地(可为丁字形,Y字型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2m)可以作为消防回车场地(附图2.1.3);

24.4.《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年版)》第2.1.4条:
住宅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尽头式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距离大于18m时,应设置消防回车场地(附图2.1.4);

24.5.《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3年版)》第2.4.12条: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消防车道或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问:长度不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兼做消防救援场地时,是否可以不设回车场地?
答:可以;
24.6.《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4版)》第1.7.7条:
消防车是否可利用不规则(T型,Y字型等)的场地作为消防回车场地?
答复:消防车可利用不规则(可为T字型,Y字型等)的场地,满足消防回车场要求(从交叉口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2m)时,可以作为消防回车场地(附图1.7.7-1)。但为尽端场地时,进入端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0m,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需满足:T字型不应小于相应转弯半径长度;Y字型不应小于相应转弯半径+2米长度(附图1.7.7-2);


24.7.《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第一册房屋建筑)(2024年版)》第2.1.2条:
受地形条件限制确有困难时,可利用T字形、Y字形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对应回车场边长及转弯半径)作为消防回车道;

24.8.《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建筑、结构)(2022年版)》第7.1.1:
消防车的回车场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回车的需要,当受场地限制必须利用T型、Y型等不规则的场地时作为回车场地时,场地直线段至交叉口交点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2m;

24.9.《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年版)》第2.2.11条:
尽头式消防车道长度大于多少时需要设置消防回车场地?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5.2.2条第5款:尽端式道路长度大于120.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0mX12.0m的回车场地。此处的道路不是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尽可能利用组团内道路或城市道路贯通,当必须形成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其长度不应大于35.0m。当尽头式消防车道大于35.0m时,应设置消防回车场地,具体要求按《建规》相应规定执行;
24.10.《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建筑、结构)(2022年版)》第7.1.2:
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除Ⅳ类汽车库和修车库以外,消防车道应为环形,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2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
24.12.《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5.1.3条: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满足消防车回车的T型、Y型等不规则场地,可作为回车场地,该场地车道长度从交叉点起算,不应小于12m。住宅建筑的回车场边缘距尽头式消防车道端部不应超过10m(附图5.1.3);

24.13.《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汇编(2023年版)》第1.7.4条:
1)多层建筑的消防车回车场地应不小于12m×12m,高层建筑消防车回车场地应不小于18m×18m。2)因GB50045-95(2005版)第4.3.5条的条文说明“根据地形,回车场也可作成Y、T形的回车道”,但201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取消了该内容,因此不宜采用“Y”型或“T”型回车场,当采用“Y”型或“T”型回车场时,应满足图1.7.4-1的要求。(枝端长度为18m)3)尽端式救援场地长度小于等于40m时,类似“Y”型或“T”型回车场,可不设回车场。长度超过40m时,应按第1)项的要求设置回车场地,见图1.7.4-2;


24.14.《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年版)》第2.1.1条:
消防回车场是否可以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重叠?回车场是否可以采用Y型或者T型等形式的回车场?
答:1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消防回车场不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重叠。2消防车的回车场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回车的需要,当受场地限制必须利用T型、Y型等不规则的场地作为回车场地时,场地直线段至交叉口交点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2m(2.1.1图示);

24.15.《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2022年版)》第5.1.2条:
受地形条件限制确有困难时,可利用T字形、Y字形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对应回车场边长及转弯半径)作为消防回车道;

24.16.《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7.1.3条:
当受场地限制无法设置规则回车场时,可利用T型、Y型等不规则场地时作为消防车回车场地,但进入端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0m,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相应转弯半径长度(图示1.7.1.3);

24.17.《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第1.7.1.4条:
消防车道应尽量利用组团内道路或城市道路贯通,当尽端式消防车道长度大于35.0m,应设置消防回车场地;
24.18.《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2021年版)》第3.3.4条:
当受场地限制无法设置规则回车场时,可利用“T”字型、“Y”字型等不规则场地设置消防车回车场,消防车转弯半径应满足本《导则》第333条的规定;
24.19.《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1年版)》第2.2.2条:
消防回车场地可为消防车能够利用的不规则场地(如丁字形,Y字型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场地直线段至交叉口交点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12m(附图1);

24.20.《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2020年版)》第1.1.4.4条:
消防车回车场地应符合GB50016-7.1.9的要求。基地内建筑均为多层时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2mX12m,最高建筑的高度不超过50m时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5mX15m,当有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8mX18m;
24.21.《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年版)》第1.8.3条:
消防车是否可利用不规则(T字形,Y字形等)的场地作为消防回车场地?
答:消防车可利用不规则(可为T字型,Y字型等)的场地作为消防车回车场。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从道路交叉口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2m;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从道路交叉口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5m;建筑高度大于80m时,从道路交叉口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8m。具体参见图1.8.3;

24.22.《《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的专家意见(2023年版)》第三条:
关于尽头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地。《防火通规》第3.4.5条第6款:“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指南》第2.1.4条是否仍然适用?


【专家意见】取消《指南》第2.1.4条的要求,调整为按《防火通规》第3.4.5条第6款的规定执行。
24.23.《吉林省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2023年版)》第3.2.5条:
消防车可利用不规则场地(如“T”形,“Y”形等)作为回车场,从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见图3.2.5);

24.24.《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第一册房屋建筑)(2024年版)》第1.2.1.10条: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第6款: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消防车回转场地是否可以占用消防车登高救援场地的范围?
解答:在不影响消防车登高救援前提下,消防车回转场地可以占用部分消防车登高救援场地的范围;

24.25.《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第5.1.3条:
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满足消防车回车的T型、Y型等不规则场地,可作为回车场地,该场地车道长度从交叉点起算,不应小于12m(附图5.1.3);

24.26.《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2024年版)》第3.1.8条:
受场地或地形条件限制,在消防车道尽头设置符合《建规》第7.1.9条规定的方形回车场确有困难时,可采用T字形、Y字型道路、圆形回车场等形式作为消防回车道或回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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