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5.5.18规定了疏散走道最小宽度可以为1.1m;建筑防火通规7.1.4规定疏散走道宽度1.1m;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全文强条)5.3.12“除住宅外,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净宽应满足各类型功能场所最小净宽要求,且不应小于1.30m”。
3本规范如何协调?单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走道宽度应按照多少比较合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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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格风法 24-03-11
个人理解:建规5.5.18已作废,参考使用;建筑防火通规7.1.4规定的重点用于疏散的疏散走道,可简单理解为疏散专用走道;民用建筑通用规范5.3.12着重点应该关注的是“公共走廊”的字样:可简单理解,能定性公共走廊性质的地方应该满足5.3.12,单独疏散的走道满足7.1.4(比如疏散口楼梯与直接对外的连接口,这种也定性不了走廊)所有着重关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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