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装修改造工程中,由于现场条件限制,加装的排烟风管未设置在公区走道吊顶之上,而是沿走道一侧墙体,骑墙设置(在墙体顶部与楼板之间,墙体未到顶,)
如此设置感觉不妥,其破坏了防烟分区墙体的完整性,但是又无具体条款限制。
是否有条款限制?或者可以允许其如此设置。
如果场所为歌舞娱乐场所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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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回答
刘丽波 21-02-01
如建筑专业确实定性为疏散走道,疏散走道两侧墙体有耐火极限要求。
如果建筑专业没有定性为疏散走道,仅为房间内隔断可以不到顶,留够距离,保证烟气流通,两侧可为一个防烟分区;如一侧一个防烟分区,此处应设置挡烟垂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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