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洪全 23-06-20
那种“公众聚集场所”?非“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的话,可以套用7.4.2.4或6的规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7.4.2 公共建筑内每个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医疗建筑中的治疗室和病房、教学建筑中的教学用房,当位于走道尽端时,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公共建筑内仅设置1个疏散门的房间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对于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活动场所,房间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
2 对于医疗建筑中的治疗室和病房、教学建筑中的教学用房,房间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且建筑面积不大于75㎡;
3 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大于15人;
4 对于其他用途的场所,房间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且建筑面积不大于120㎡;
5 对于其他用途的场所,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
6 对于其他用途的场所,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其他用途的场所”是指除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医疗建筑中的治疗室和病房、教学建筑中的教学用房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外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