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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笔记总结-5-防火设计(民用建筑)系列-走道与门的“净宽”

1、 设计依据
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5031-2022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50016-2014 (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5037-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5019-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各类专项建筑设计规范


2、本文主要汇总了“民、火、无”为主,同时结合“住宅项目规范(征询意见稿)”与多本常用“公共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梳理了“门”与“走道”的净宽要求,方便大家在设计时查阅。


规范重大修改:对比《火通用》与《防火规范》,会发现对于“门(疏散口、直通室外的住宅门)的净宽”,要求是放宽的。主要是对标“火-5.5.18”条文,从原本的0.9m改为了0.8m。
但是笔者感觉这条有些许的“BUG”,因为对于“无障碍设计要求”来看,“无障碍的新建门”是需要满足0.9m的。


笔者认为:若不是极端情况下,还是建议单扇门作为1100宽的土建门洞。同时《火通用》补充了对“疏散”的净高要求,比“民系列”规范的2.0m要求要高,为2.1m(思维导图没有加入这条),结合在一起,笔者常用的单扇门洞为M1122。


整理完“民、火、无”三系规范关于“走道与门”的净宽要求的思维导图之后,笔者发现,由于各类规范条文所关心的侧重点不同,依旧会有很多数据(门有0.8、0.9、1.0、1.1、1.2、1.4相近的多个数字),所以大家设计的时候,还是尽量要给自己留点余地。


笔者认为:“民系列”的重点在于“使用者的舒适度”;“无系列”的重点在于“轮椅的使用宽度”;“火系列”的重点在于“最低的疏散要求”。设计以人为本,照顾无障碍使用人群是有必要的,使用的舒适度也是很重要的,而“火系列”只是满足设计的最低要求,只是设计底线。


综上所诉:笔者觉得对于日常设计而言,本次《火通规》的放宽对设计本身是没有影响的,仅为了应对偶尔的尴尬(一家之言,希望得到各位大佬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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