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楞装傻 22-04-23
可以
3.0.3 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备宜采用交流充电方式,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备宜采用直流充电方式。
3.0.4 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消防及防排洪等公用设施;
2 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满足设施电源接入的要求;
3 选址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4 选址应满足周围环境对噪声的要求;
5 分散充电设施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6 分散充电设施不宜设在有可能积水的场所;
7 分散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8 分散充电设施不宜建设在修车库内;
9 分散充电设施宜选在有公用通信网络覆盖的区域;
10 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选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到达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