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如室内外高差小于1.5米,算其建筑高度时,是否需要将室内外高差计入建筑高度。
观点1: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指南》 一书,第 42 页(截图如下),阐述如下: 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建筑高度应按第 2.2.1 条-2.2.5 条方法确定,即按防火规范A.0.1-1~5的要求进行计算(即:从室外地面开始算)。
观点2:是否设置商业网点,不影响其是否为住宅建筑。只要是住宅建筑,按规范,室内外高差小于1.5米,其建筑高度就可以不计入建筑高度。
提 交
共 2 回答
林继青 22-01-2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指南》好像不是国家规范,书中观点只能代表书本作者对规范的理解,并不能当成标准执行
1 赞 0 踩 [回复]举报
ROY 22-01-26
个人看法:
民用建筑分类中,是否有商业服务网点的设置对建筑高度的计算不产生影响。
根据您的描述,此建筑为住宅,建规中: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根据此条规定,应首先明确的是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而不是考虑室内外高差的问题。
0 赞 0 踩 [回复]举报
最新问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