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与宇 26-05-26
潘天坤 26-05-26
请问是酒精制作还是酒精储存?38度以上具体是多少度?盛装容器燃烧性能是怎么样(是否可燃)是否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是否可供销售?
白酒溶液(乙醇溶液)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考虑的内容有很多,不同含量(例如100%含量的乙醇溶液的闪点约为12.8℃,75%含量的乙醇溶液的闪点约为22℃)及不同酒精度(例如酒精度为38℃及以上的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的乙醇溶液的火灾危险性不太一样,如果不分含量和酒精度,个人认为乙醇溶液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至少为丙类
一般来说,酒精度为38℃的白酒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存储单瓶容量为5升及以下的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且可供销售的53度瓶装白酒(盛装容器为非可燃材料)的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6.12条的条文说明提到: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苯、甲苯、甲醇、乙醇、丙酮、煤油、柴油、重油等,一般采用桶装存放在仓库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1.3条条文说明的表3提到:酒精度为38℃的白酒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配套图示18J811-1第3-5页提及:采用瓶装等方式存放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供销售的白酒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配套实施指南第4.3.1条提及:本条规定的经营、存放或使用甲、乙类物品的场所, 主要为各类商店、建筑的配套库房、食品等加工作坊, 不包括必须设置在民用建筑内的存放和经营38℃及以上白酒(包装量为5升及以下)和医用酒精(包装量为1升及以下)的商店
上述言论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不一定正确,也不能作为依据
有些地区技术文件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楼主多与区域内设计、审查及验收等专家交流,具体以他们意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