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按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建设火灾预警系统,并通过消防设计验收,现发现雨淋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中第4.2.3条1 .联动控制方式,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的感温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温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雨淋阀组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雨淋阀组的开启。
请问是否需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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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回答
李勤 26-03-02
原始设计通过图审、验收,完全按图施工符合当时消防验收条件通过验收,并且没有进行企业变更、业态更改及任何二次改造,不能因为规范的更新认定该建筑消防设施不合格。但是从安全的角度一般检查执法部门会建议你进行完善,符合现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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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 26-03-02
没有进行过大的改建、扩建或者设备更换,不需要遵守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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