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问答 > 安全疏散 提问

消防救援口对应室内周围算疏散通道(出口)范畴吗

根据《消防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现发现消防救援口对应室内有杂物堆放,且室内永久性标志被遮挡,合规吗?推断大部分企业消防培训里没有消防救援口内容的培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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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回答

赵吏 26-01-07

你都把《消防法》搬出来了,这还有什么好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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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专家-DL 26-01-07

不合规。尽管《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未直接列举“消防救援口”,但其兜底条款“不得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及“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涵盖所有法定消防设施。消防救援口作为法定强制设置的救援设施,其遮挡行为构成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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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 26-01-08

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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