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设在一类高层首层的餐饮场所,使用天燃气,厨房建筑面积257平方米,就餐区面积278平方米,厨房与就餐区用2小时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设计图纸上厨房配置ABC5型干粉灭火器,就餐区设置ABC3型灭火器。请问灭火器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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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唐12321 25-11-26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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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痴呆 回复: 小唐1232125-11-27
此建筑为一类高层写字楼,原大楼整体灭火器设计为严重危险级,后来在大楼一层设置了对外营业的餐厅,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025附录D中,未找到单独餐厅灭火器配置危险级的判定标准,只有大于50间客房的旅馆、饭店的厨房判定为严重危险级,请问依据的哪个规定的判定标准,诚判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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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唐12321 回复: 消防痴呆25-11-27
一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灭火器按分区设计。不同分区不一样。
is 25-11-27
可以,符合要求。
李勤 25-11-27
不同灭火单元,选用符合规范的灭火器级别可以的
EHS-DL 26-03-30
厨房、就餐区不同区域灭火器配置最小需配灭火级别是符合的,至于配多少具你未给出,需结合图纸来综合判断保护距离等是否符合要求,至于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025附录D中,未找到单独餐厅灭火器配置危险级的判定标准,其实可以参考GB 50140-2008第3.2.2条文说明中表2方式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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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建筑为一类高层写字楼,原大楼整体灭火器设计为严重危险级,后来在大楼一层设置了对外营业的餐厅,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025附录D中,未找到单独餐厅灭火器配置危险级的判定标准,只有大于50间客房的旅馆、饭店的厨房判定为严重危险级,请问依据的哪个规定的判定标准,诚判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