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丫头消防课堂 25-08-08
niuge 26-10-29
一.算违法,属于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但需要先澄清一个关键点:气体灭火系统电磁阀上的上下两个保险销,处理方式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二.两个保险销的区别
- 1.下方电动保险销:调试和验收合格、系统正式投用后,必须拔掉。它防止调试时误启动;若不拔,火灾时电磁阀刺针无法刺破瓶头阀,气体喷不出,系统失效。
- 2.上方手动保险销:平时应保持插着,防止误触手动启动。火灾时若控制系统失效,才由人拔掉并按下手动启动按钮。
因此,投运后未拔下方保险销,属于停用消防设施,一旦被查,通常按《消防法》第六十条处理。




竣工验收都结束了不算投入使用?如果不算投用,等到要用时派人临时拔插销然后紧急启动,是不是等于违法使用未投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