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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氧罐与明火地点防火间距不足如何处理

液氧罐与明火地点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如何处理?依据在哪里可以找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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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网友68723 25-05-09

 液氧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相应容积湿式氧气储罐防火间距的规定。液氧储罐与其泵房的间距不宜小于3m。总容积小于或等于3m³的液氧储罐与其使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2 当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且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3 当低温储存的液氧储罐采取了防火措施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
    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用液氧储罐气源站的液氧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m³,总容积不宜大于20m³;
    2 相邻储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大储罐直径的0.75倍;
    3 医用液氧储罐与医疗卫生机构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的规定,与医疗卫生机构内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的规定。
4.3.5 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沥青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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