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问答 > 安全疏散 提问

仓库的一个防火分区采用普通隔板分隔后的安全疏散问题

请教老师及各位同学一个问题:
1500平方米的丙类固体仓库(建筑是一级耐火等级)是一个防火分区,有2个安全出口,为了出租,中间采用耐火极限0.5小时的隔板分隔,将仓库一分为二,分别出租给甲和乙,命名为仓库甲和仓库乙,均为750平方米,都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仓库甲和仓库乙分别都有1个原来的的安全出口,为满足仓库甲和仓库乙疏散,在中间隔板上安装一个疏散门,与其他安全出口相距15米,请问这样改造是否符合疏散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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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回答

消防网友68723 25-04-07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²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²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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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f214 25-04-07

仓库分别借给两家单位,储存物资性质是否相同,分借两家仓库属于库房布局发生改变。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规定,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第4.2.6条,仓库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所以0.5小时的防火隔板明显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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