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
(间)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密集的场所;
3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中3.2.8 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入口的上方;
2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与地上建筑共用楼梯间时,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楼梯通向地面层疏散门的上方;
3 应设置在室外疏散楼梯出口的上方;
4 应设置在直通室外疏散门的上方;
5 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时,应设置在通向楼梯间疏散门的上方;
6 应设置在直通上人屋面、平台、天桥、连廊出口的上方;
7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采用直通室外的竖向梯疏散时,应设置在竖向梯开口的上方;
8 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中,应设置在通向被借用防火分区甲级防火门的上方;
9 应设置在步行街两侧商铺通向步行街疏散门的上方;
10 应设置在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防烟前室、避难走道入口的上方;
11 应设置在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400m²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上方。
我的疑问是像一些辅助用房,比如特气房啊,冰机房,空压机房等这些平时无人值守的地方,是不是可以不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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