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公建,内走道长60米,宽2.1米,走道两侧都布置了房间,走道两个端头各开了一扇2平米的窗户,走道中间设置了两道门把走道分隔成三段,如果留可开启外窗做自然排烟,是不是每一段走道都需要各自留2扇外窗,每段走道两个端头都设置2平米自然排烟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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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回答
jinyanwu 24-12-12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这样设置,不就相当于还是一个防烟分区吗?
如果各自留窗,不共享,那应该可以。
但规范上要求高度小于3m,长度不大于24m;
高度3-6m,不大于36m;
高度大于6m,长边不大于60m,具有自然对流条件的,不大于75m;
还有个条件,宽度小于2.5m,不大于60m。
所以需要再提供一个条件,就是走道高度,如果大于6m,那就应该可以这样设置;
走道高度小于6m的话,不行。超过了长边长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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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坤 24-12-12
多层公共建筑60米的内走道需要设置排烟设施(按楼主的描述,整段走道均用于疏散,所以需要设置排烟设施),走道中间设置了两道门则将走道划分为三个防烟分区,可以采用楼主所说的每个防烟分区两侧各2平方米有效自然排烟口,也可以设置机械排烟,又或者房间内均设置了符合排烟要求的排烟口(自然排烟口也可以)之后走道仅设置防烟分区建筑面积2%的有效自然排烟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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